陈向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情况
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按照培训成本、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自主制定价格,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进行公示。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问题,我们重点加强了寒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价格巡查,对是否进行明码标价、收费是否规范等进行检查。针对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宣传,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责,持续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有力净化了广告市场环境。关于您反映的校外培训广告夸大宣传问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实体案例较少。
二、下一步加强的工作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加大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力度,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联合教育、民政、人社、住建和消防等部门,今年在全市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校外培训机构,联合现场检查。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一是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进行公示,收费是否规范;二是教育、培训广告是否存在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是教育、培训广告存在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四是教育、培训广告是否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重点时段日常市场巡查,加大节假日、寒暑假等时段的巡查力度。发挥广告监测平台作用,依托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传统媒体广告等多种广告监测平台,对多种违法广告行为进行实时或抽查监测。多层次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总局、省局互联网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校外培训广告在内广告行为进行了重点监管。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屡改屡犯、跨区域发布、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和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在社会上予以公开曝光,查办一案,警示一片。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