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牛树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唱响“农文旅”文章 推进乡村特色旅游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监管。今年以来,我局先后开展守护佳节专项行动、民生领域“铁拳”行动、315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价格违法违规整治等工作。检查景区24家、特种设备83台、客运索道8条,确保特种设备检验期有效、运行安全;检查景区及其周边大中型餐饮酒店、美食街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等餐饮经营单位1280余家,整改食品安全隐患160处,下架餐饮网店16家,纠正价格违法行为18件。
二是促进服务质量提升。会同文旅部门制修订《“亲情沂蒙”旅游服务规范》和《山岳型旅游景区无障碍建设指南》2项旅游服务标准。联合文旅部门开展放心消费行动,指导企业建立放心消费制度体系,发挥放心消费品牌的引流效应。目前,已有17个景区、1家旅行社、38家餐饮住宿服务单位获得省、市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
三是妥善化解旅游纠纷。市场监管部门对接到的诉求,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接诉即办、一次办好”,第一时间联系协商解决。对涉及网络退票等复杂情形的,会同文旅部门深入研判,指导网络平台完善退票规则,切实做到“未诉先办”。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履职,推进乡村特色旅游更好的发展。
一是加强合规指导。围绕价格、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重要领域,分析常见违法行为表现、发生频率、法律责任,为企业提供行政合规指导。在重点节假日期间,联合商务部门、行业协会发布合规经营倡议,督促餐饮、住宿行业规范价格经营性行为。
二是强化安全监管。开展大型游乐设施安全专项提升行动,督促适用范围落实日常管理、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等主体责任,配备充足作业人员,制定可操作性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三是优化消费环境。畅通涉旅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市场监管领域消费投诉举报,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热点;加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引导景区规范设立“消费维权服务站”,促进消费纠纷的和解。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