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珠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规范市场管理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农贸市场明码标价的办理情况
收到您的提案后,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会同河东区局做好农贸市场明码标价推进工作:
(一)组织开展明码标价提醒宣传指导。河东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科、价格科、九曲市场所对三处农贸进行现场调研,与农贸市场管理方、经营户进行座谈,现场督促指导农贸市场价格公示、明码标价工作。在区工作群发送《河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明码标价禁止价格欺诈提醒函》,警示督促辖区各经营主体依法依规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河东区局区局分管领导亲自靠上,带领局价格科、市场科、监管所组织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执法检查,主要以三官庙农贸、安居农贸、干果市场为主,其次以沿街的粮油店、超市、水果店、蔬菜店等涉及民生的行业为对象,重点检查标价签是否符合规定等,要求商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同时,向商户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告诫商户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三)加强明码标价的宣传。通过市场管理方的电子显示屏开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自身权益的认识。通过协调市场管理方,根据市场内不同类型的摊点,提供不同的标价工具,如标价签、标价板等标价工具,鼓励其使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商品价目表。方便顾客查看价格信息。
(四)加强监管与执行。市场管理方作为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所有摊位都严格遵守明码标价的规定。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将加强市场明码标价的监督检查,提醒摊点在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发生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相应标价。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拒不改正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通过行政强制手段推进明码标价行为的顺利开展。
二、下一步加强的工作
明码标价整治工作是今年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2024年4月28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落实省局部署开展规范明码标价、防止价格欺诈提升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局聚焦农贸市场等重点领域,紧盯节假日重点时段,进一步规范经营者标价行为,预防和制止价格欺诈,保障消费者与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构建省心、舒心、放心的消费环境。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们将继续加强对农贸市场经营者明码标价的监管力度,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农贸市场经营者明码标价作为市场巡查检查的一项重点领域,在节假日期及重要时间段开展巡查检查,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保护群众的消费权益。
(二)做好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加强对价外加价,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欺骗消费者等价格欺诈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于屡改屡犯、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价格欺诈行为,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在社会上予以公开曝光。
(三)推进价格诚信建设。鼓励各类经营者做出无价格欺诈承诺,把规范明码标价、防止价格欺诈的要求转变为经营者的自觉行为,引导经营者加强价格自律,主动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自觉维护放心消费环境。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建议。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