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4-000019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0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4)临市监字第37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2024)临市监字第37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61号提案的答复

2024-09-02   作者: 点击数:  

陈际科、马迎霞委员:

您们分别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直播电商管理的建议”“关于规范提升电商直播促进我市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市政协并案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近年来,我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一是健全监管规则。围绕规范网络直播园区开办者、商家、主播等直播主体的经营行为,我局制定“网络直播园区行为规范指引”,目前已在全市直播园区推行。围绕引导直播间销售品质商品、履行社会责任等,出台“绿色直播间管理规范”地方标准,全市已评审认定“绿色直播间”11个。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指导有关网络直播园区制定“电子商务直播服务规范”地方标准,通过行业标准,引领全市直播电商规范发展。

二是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制定出台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方案,食品、药品、产品质量、广告等各业务条线全面对接网络交易监管任务职责,今年以来,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32万批次,抽检网售调味品、罐头、糕点、饼干、酒类、食用农产品、茶叶、坚果、乳制品等23个食品大类共计100批次,抽检网售家用电器、服装玩具、消防产品、五金工具、劳保用品、建筑材料等重点产品157批次,对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均依法予以处置。

三是强化智慧监管。持续加大网络交易市场智慧监管投入力度,建设了电子数据取证实验室、网络交易监测系统为主的智慧网监体系。今年以来,围绕直播电商发布广告、商业宣传等经营行为,抽查监测直播电商363场次,发现并处置违法信息13条。

四是开展专项治理。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12个部门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督促平台加强经营者资质审核,严格规范网络营销和集中促销行为,严查网售危害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严厉打击网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依法清理处置网络禁限售商品。今年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系统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86条,责令整改网站、网店26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的网店24个次,查办网络交易违法案件103件。

五是加大综合治理。针对我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绝大多数在快手、抖音等市外直播平台上开展的实际情况,我局积极探索网络直播营销综合治理,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向市外市场监管部门、平台发送网络市场协查函、移送函、告知函等,及时有效处置网络交易违法行为。加强与电商协会合作,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市电商产业促进会制定“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规范”,进一步规范电商主播直播用语,营造积极健康、合理消费的直播电商营销环境,促进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发展。

六是加强教育培训。积极运用平台主体责任清单、地方标准、提示指引等阶梯式监管工具,加强“元旦.春节”“3.15”“6.18”“双11”等重要时间节点网络直播营销行政指导。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规范网络交易秩序提示函3次,围绕网络直播营销虚假宣传、违法广告、诱导消费等多发易发问题,全市组织召开直播园区、商家、主播等参加的合规经营行政指导会13场,培训、指导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者690余人。

下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一是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贯,压实网络直播平台、商品经营者和主播的法律责任,推动网络直播营销经营者自觉、诚信、守法经营。二是深入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整治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网络直播营销突出问题。三是强化网络直播营销监测监管,做到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推动全市网络直播营销行业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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