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停车场所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停车场收费牌的建议
针对我市收费公示牌不统一问题,我局于2022年5月13日出台了《临沂市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公示规范》。一是统一公示牌样式,规定收费公示牌(栏)带有P字,蓝底白字,并发布了公示牌样板;二是统一收费公示的内容,包括停车场名称、收费单位、计费方式、收费标准、免费停放时限、免费及优惠政策、停车场地址、停车场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三是为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在不违反法律、法规,收费主体、收费标准等公示要素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规定原公示牌可继续使用。按照《临沂市机动车停车场服务收费公示规范》,我市停车场公示牌将逐步更换,做到统一规范。鉴于我市新出台了《临沂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2023年6月27日,联合市发改委发布了《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严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公示牌(栏)及时进行更新。2023年6月30日,联合市发改委下发了《关于规范机动车停车场公示牌(栏)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做好停车场公示牌(栏)公示工作。
二、关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停车场所专项检查的建议
我局高度重视停车乱收费问题的整治,自2021年以来,与发改、城管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了停车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停车服务收费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发布了《关于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全市收费停车场的明码标价情况、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情况、有无价格欺诈情况以及落实免费及优惠政策情况进行了全面排查,排查收费停车场336个,整改问题停车场34个。我局每年在春节、五一、十一等重要节假日等时段发布提醒告诫,开展停车收费巡查检查,加强节日期间停车收费监管,切实维护停车收费市场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停车收费监督力度,一是加强停车收费监督检查。对公示牌不及时更换,不符合规定的公示牌加大监管,做到按要求及时更换、统一公示牌。对医院、景点、车站等重点区域加大检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二是加强与其他部门协作配合。我局将积极配合城管、发改、住建等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形成共管共治的局面。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加强对停车收费宣传报道力度,提升群众对停车场收费的认识、理解和维权意识,引导停车场经营者自觉守法经营,营造良好的停车收费氛围。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能得到您进一步的指导和建议。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