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3-000018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7-0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3)临市监字第3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2023)临市监字第3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07   作者: 点击数:  

宋青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地方标准建设规范金银花产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进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建设,为助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农业标准制定。在全市范围广泛征集现代农业、农业社会化服务、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农村综合改革、数字乡村等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今年共立项农业领域地方标准16项。二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培育,优化指导服务,推进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通过现场验收,目前6项农业领域国家级、省级项目正在建设过程中。通过项目建设工作,提升项目单位的标准化意识和能力,为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在规范金银花产业发展方面,我们也做了一系列工作:一是推动国家金银花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建设,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依托我市农业资源禀赋,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制定,进一步补充完善金银花相关标准体系;二是落实标准化创新激励政策,对《金银花稀土微肥施用技术规程》《沂蒙山金银花茶加工技术规程》等标准落实激励资金12万元。

按照《临沂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等工作。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市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与监督等工作。”第九条规定:“市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履责需要,结合立项建议,在充分论证标准化需求和实践验证的基础上,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和第十三条规定:“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一般每年下达一次。”本年度临沂市地方标准项目已于3月15日完成征集工作,提交第三方机构进行论证审查,本年度非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应对突发事件等情况,不再进行临沂市地方标准项目征集工作。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产品地方标准建设规范金银花产业发展的建议》,我局与市农业农村局沟通后确定以下落实措施:一是强化协同,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加强金银花标准制修订工作,完善相关标准体系,推动标准实施;二是强化服务,我局拟于明年一季度开展2024年度临沂市地方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农业领域相关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进一步推进金银花等农业领域标准化建设;三是强化程序,按照《临沂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加强指导,进一步提升金银花标准制定质量。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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