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善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市红色文化宣传教育地方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基础性、引领性作用,推进红色文化等领域标准化建设,为推动红色文化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一是强化标准制定。在全市范围广泛征集弘扬沂蒙精神、红色教育、红色旅游、双拥共建等沂蒙红色文化领域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强化项目培育,优化指导服务,近年来先后推动蒙阴孟良崮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红色教育旅游服务标准化试点、山东新时代红色教育服务标准化试点等项目通过验收,为红色文化融合发展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按照《临沂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地方标准的立项、审查、编号和批准发布等工作。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部门市地方标准的立项申请、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和组织实施与监督等工作。”第九条规定:“市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履责需要,结合立项建议,在充分论证标准化需求和实践验证的基础上,向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市地方标准立项申请。”和第十三条规定:“ 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一般每年下达一次。”本年度临沂市地方标准项目已于3月15日完成征集工作,提交第三方机构进行论证审查,本年度非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应对突发事件等情况,不再进行临沂市地方标准项目征集工作。
您提出的《关于制定我市红色文化宣传教育地方标准的建议》,我局与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沟通后确定以下落实措施,一是强化指导,对拟申报地标的红色文化宣传教育临沂市地方标准项目的草案编制工作进行指导,进一步提升标准草案的编写质量;二是强化协同,我局拟于明年一季度开展2024年度临沂市地方标准项目的征集工作,届时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委宣传部和市文化和旅游局做好红色文化相关标准项目的申报工作;三是强化推进,按照《临沂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一步推进红色文化相关领域标准化建设。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