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3-000018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7-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3)临市监字第2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2023)临市监字第2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2023-07-06   作者: 点击数:  

张京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严格管控未成年人吸食电子烟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根据2022年5月1日施行的《电子烟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烟草专卖部门主管电子烟的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清理网络平台电子烟销售信息、电子烟虚假违法广告,配合烟草专卖部门查处电子烟销售及无证经营烟草专卖品行为。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电子烟的管理,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网络市场监管。压实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对全市网络交易平台开展网络禁售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去年,全市共抽查网络平台4家,抽查结果全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对外公示。加大网络交易监测监管力度,2022年,依托国家、省网络交易监管平台和第三方监测服务,围绕网络禁售电子烟、发布电子烟违法广告等违法行为,开展网络监测4次,2023年已开展网络监测2次,对监测发现的涉嫌违法线索,指导县区局依法核查处置。市市场监管局联合10部门开展了“2022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依法清理处置网络禁售电子烟等违法行为。

二、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市市场监管、烟草专卖等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督促、指导电子烟经营业户积极履行主体责任,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的标志,在日常经营中认真落实消费者的身份,严禁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产品。强化部门联合整治,2023年前5个月,市场监管、烟草专卖、公安、教育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清理整治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严厉打击涉电子烟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各类涉电子烟案件155起。

三、积极宣传教育引导。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市场经营者未成年人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贯,充分运用网站、微信等媒体,开展向未成年人禁售电子烟宣传教育。去年以来,发布了“6.18网络集中促销经营合规提示”“关于依法开展“双十一网络集中促销经营的警示”等3次合规提示,指导、提醒网络经营者严守网络禁售电子烟的规定。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引导告诫商家守法经营,督促经营者主动拒绝未成年人购买电子烟的要求。协同烟草专卖等部门联合宣传,发布通告,严禁商家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对学校周边商铺、市场电子烟经营户采取上门告知、发放宣传资料、提醒告诫等方式,指导商家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电子烟。

四、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市市场监管局充分发挥“12345·临沂首发”热线、平台的作用,及时受理、处置社会对违法经营电子烟的投诉举报,去年以来,对学校周边等无证经营烟草制品的经营业户均依法给予处理。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发挥职能,持续加强电子烟监管。一是扎实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其他部门开展“2023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网络销售电子烟、发布电子烟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大力规范电子烟市场秩序。二加大电子烟日常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发布电子烟广告等违法行为,构建电子烟监管的长效机制,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电子烟侵害,切实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三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联合烟草专卖、公安、教育等部门,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大力宣传向未成年人禁售电子烟的法律法规。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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