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0-000005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0-1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32号《关于支持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32号《关于支持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建议的答复

2020-10-16   作者: 点击数:  

尤如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当前民营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着力破解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推动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良好成效。下一步将积极吸收尤如峰等3名代表提出的建设性意见、建议,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把服务发展作为市场监管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保市场主体为主线,以“服务为先”理念为引领,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监管服务方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更好地服务全市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1.开展民营企业质量提升行动。支持民营企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以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和临沂市市长质量奖为引领,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弘扬“工匠精神”,争取“中国质量奖”实现零突破。对获得中国质量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和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50万、15万的资金奖励。鼓励民营企业推广应用质量管理先进标准和方法,普及质量管理和质量认证知识,提高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理水平。发动企业积极参与“泰山品质”高端认证,免费指导民营企业开展认证认可。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在民营企业中培育标准“领跑者”。

2.推进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实施。切实发挥小微企业“双升”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推动“双升”战略各项工作落实,协调财政部门,对今年以来实现个体工商户转为企业、新吸纳就业人员达到一定人数的,给予奖励。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个转企”小微企业、规模及限额以上民营企业培训工作。

3.支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增信增贷作用,推动补贴贴息、风险补偿等各类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政策向民营企业倾斜,促进知识产权与金融资源的有效融合,降低融资成本。认真梳理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融资需求,积极与市内金融机构洽谈对接,以项目推介会、银企对接会等形式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畅通融资渠道,帮助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争取省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资金。

4.加大药品医疗器械创新产品和重大项目的服务指导。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加大研发力度,支持同品种全国前3名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品种申报奖补。做好创新、重大项目预先指导服务,制定“一企一策”帮扶措施,早期介入、精准指导、依法审批,加快重点项目落地。

5.实施个体私营企业“党建提升”工程。发挥党建在民营企业发展中的政治引领作用,扩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党的组织覆盖,不断强化“党建强、发展强”意识,提升非公党建工作水平。深化以党建促发展,抓发展强党建,引导企业家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履行社会义务,推动个体私营企业在新旧动能转换中顺应大势、积极作为、加快发展。6.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开展对涉企各类收费的检查,重点查处费用转嫁等行业协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违规收费行为。督促政府部门、事业单位严格落实对小微企业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策。降低民营企业的融资成本,开展对金融机构违规乱收费检查,重点检查与贷款捆绑强制服务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以及对民营企业融资过程中的附加费用等行为,缓解民营企业融资贵的问题。

7.落实价费优惠及计量收费优惠措施政策。加大对民营企业价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重点对近年来出台的扶持中小微企业的水、电、气、交通、进出口等方面价格优惠政策在企业末端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进行查处,督促价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促进民营企业降本增效。建立对科技型民营中小微企业实行检验费减免、缓交制度。对水表、燃气表、电能表等60项117种计量器具强制检定,以及加油机、自动衡器、易燃易爆气体检测仪等75项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继续落实停征收费政策。

8.维护开放、统一、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深入开展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市场混淆、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组织开展“网剑”专项行动,打击网络交易中存在的侵权假冒、刷单炒信、虚假宣传等行为;加大生产、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抽检力度,严查质量违法行为;开展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专项行动,重点查处驰名商标、地理标志、涉外商标、老字号注册商标等侵权违法行为。建立民营企业知识产权快速维权通道,开展专利执法“雷霆”专项行动。充分发挥国家企业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信用体系的作用,对重复侵权、不依法执行等行为进行联合惩戒。依委托调查行政垄断案件,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做好医药卫生、工程建设、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与民营企业生产经营息息相关的行业领域反行政垄断执法工作。

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减少对企业的经营干扰,让监管更加高效公平。除按规定部署的随机抽查、质量抽检、专项整治以及群众投诉举报、上级交办等需要即时调查处理的情形外,原则上不再对企业开展上门检查,让企业安心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实行全程监管。认真做好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工作,规范管理程序,并及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依法依规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引导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减少对企业的影响。

10.依法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对民营企业首次违法行为社会危害后果轻微、已主动纠正,且未对社会、人身造成危害的,加强行政指导,以教育规范为主,依法免于行政处罚。在监管执法过程中,慎用查封、扣押等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最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对新产业、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实施包容审慎监管,密切关注并防控潜在风险,采取建议、提醒、约谈等行政指导方式依法督促市场主体合法经营,鼓励创新创业。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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