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洁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职能,加强对学校食堂、校内食品经营店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小餐饮店的监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提升。
一、学校食堂监管方面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进一步加强监管,完善监管机制,紧紧结合国家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主动与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的意见》,明确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各级监管部门监督责任,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二是严格实行学校食堂“四查”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不断规范提升,引导学生校内就餐。学校要每周进行自查,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实行季度检查,上级监管部门每年要进行飞行检查和独到检查。今年,我局按照“双随机”和“四不两直”的原则,抽调工作人员,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的学校食堂检查,对照检查表格逐项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我局拉出清单进行全市通报,并限期整改,确保取得实效。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创建打造“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示范店、示范食堂,树立先进典型,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共创建“食安山东”示范食堂121家。四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单位监管工作的通知》,加强学校食堂原材料供应单位监管,对全市484家学校食堂原料供应单位进行了一次以上拉网式检查,近期又制定了636批次专项抽检计划,从进货源头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目前监督抽检正在进行中。
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监管方面
一是建立了市县乡三级监管网络,对1996家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全部实行了网格化监管,做到店店有人管。二是加强宣传,拟制了《远离五毛食品守护身体健康——致学生和家长的一封信》《致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的一封信》《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承诺书》《“三高一多”食品安全警示标识》等宣传材料,广泛发放或在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进行张贴,举办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校食品安全知识专题宣讲活动”,将宣讲视频剪辑后发给各县区作为培训教材,扩大了宣传的覆盖面。三是加强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编制印发了《临沂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参考题库(试行)》,并在市局官网进行公开,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必备知识普及,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四是联合市教育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的通知》,引导广大学生养成良好健康的饮食习惯,主动远离“三高一多”食品;引导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不向学生销售“三高一多”食品。五是联合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三高一多”食品的通告》,在全市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等高脂、高盐、高糖、多添加剂的“三高一多”类食品。为保证通告要求真正得到落实,印制5000份并在校园周边张贴,制作“三高一多”抖音小视频1期进行宣传。六是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攻坚行动,8月底,每县区至少选取1家农村地区学校和1处城区学校,在全市开展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情况暗访活动,通过暗访发现,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基本消除了经营“三高一多”食品、“三无”、过期、变质食品等各类违法违规经营现象。七是8月初、9月初分别在市局网站曝光了近期办结的部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震慑了不法经营行为。
三、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监管方面
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经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其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守法经营”的要求,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法定义务,发现经营过期、变质、“三无”食品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四、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立足职能,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