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4-000020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7-0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4)临市监字第12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332号建议的答复

(2024)临市监字第12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332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04   作者: 点击数:  

孙百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立法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药品安全的重视和关注!为认真落实《关于立法推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的建议》,我局与市卫生健康委立足单位职责,在科学谋划、严格监管、严厉处罚的基础上,强化科普宣传、培训指导,积极承担社会责任,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工作,推动有效解决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问题。

一、建议落实情况

(一)关于“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写入药品管理法”方面的答复。我局将积极向上级药品主管部门建议,争取将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写入药品管理法。在此之前,为有效解决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难题,规范过期药品回收行为,我局联合省药监局五分局研究起草了《临沂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明确职责分工、回收范围、回收方式、监督管理等内容,并已于6月20日在我局官网和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近期,我局将根据相关意见建议完善《办法》内容,推进《办法》尽快出台,有序组织开展定点回收企业的确定、过期药品回收和销毁等工作。

(二)关于“严惩非法购销过期药品行为”的答复。一是强化“三医”协同。2月27日,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召开了全市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推进会,安排部署“三医”协同工作重点,健全完善风险会商、检查联动、线索通报等“三医”协同工作机制;遴选全市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部门97名监管骨干,成立市级“三医”协同检查员队伍,组织开展联合培训;抽调检查员28人,组成7个检查组,联合检查54家医院,向属地相关监管部门移交线索6条。二是督促责任落实。指导督促各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健全完善药品采购、验收、养护等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严格分区、色标管理,定期开展养护检查,对近效期药品重点跟踪,对过期药品按要求放于专区并记录处理;指导各级医疗机构、零售药店严格按照医师处方调配处方药,拒绝调配大处方,指导患者科学合理购买使用非处方药,销售使用近效期药品按要求告知患者药品到期时间,做好药学服务指导,引导患者避免超量囤积药品。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研究制定年度药品监管工作要点及监督检查计划、质量抽检计划,突出疫苗、集采中选、特殊药品等重点品种,对全市药品零售使用单位实施全覆盖监督检查,组织推进市级药品监督抽检640批次;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联合卫生健康、医保部门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结合第二类精神药品专项检查、药品网络集中治理等工作,对药品零售使用单位近效期药品管理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规范药品质量管理行为;组织开展医疗行为“三规范”工作,将“规范用药”作为重要内容进行全市集中整治。四是强化执法打击。坚持监管执法一体化,健全市县所三级联动联查机制,以严厉打击回收、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等为重点,集中优势力量,通过日常检查、投诉举报、检验监测等多渠道获取违法线索,依法查处回收、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等行为,严惩重处,有力震慑,防止过期药品流入市场。五是强化宣传培训。宣传贯彻《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联合省药监局五分局对2家药品连锁企业300余名质量负责人进行专题培训,联合市医院协会对全市100余名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面向医疗机构举办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培训5次,进一步提升药品质量管理水平;联合市禁毒办、市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五分局开展全民禁毒宣传启动仪式暨“拒绝药物滥用 追求健康生活”禁毒宣传进医疗机构活动,科普宣传合理用药知识。

二、存在问题

公众对家庭药箱药品管理使用不规范,参与过期药品回收的意愿及积极性不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回收销毁。组织药品连锁企业积极自愿申报“过期药品定点回收企业”,公开、择优确定定点企业、定点门店,指导定点回收企业按规定做好过期失效药品的回收、登记、保管、交接汇总,科学规范推进过期失效药品回收销毁。

(二)压实管理责任。健全完善“三医”协同等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协作,聚焦过期药品、近效期药品管理,加大重点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药品零售使用单位严格落实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指导医疗机构强化废弃药品特别是未使用麻精药品的回收工作,防范购销过期药品行为。

(三)持续从严打击。加大对非法购进、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线索的搜集力度,发现违法线索,依法严厉惩处,选评典型案例,指导加大对非法购进、销售、使用过期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行刑衔接,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强科普宣传。精心组织开展“安全用药月”“世界药师日”等宣传活动,会同新闻媒体单位、医疗机构加强科普宣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购药观念,知晓过期药品的危害性,定期检查家中储备药品质量,提高群众规范处置过期药品的积极性。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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