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有效预防市场监管领域高频多发违法行为的发生,进一步推动市场主体依法生产经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根据市场监管领域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规定,制定《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
二、制定过程
7月份,市司法局带队到杭州上城区市场监管局学习柔性执法工作。回来后,市司法局要求以市市场监管先行试点,积极探索柔性执法新方式。8月份,政策法规科草拟《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就《征求意见稿》向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沂河新区分局,市局相关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征求意见。2023年8月18日,市市场监管局在临沂市政府网站公布《临沂市市场监管领域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征求意见稿)》,并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个别单位对征求意见稿的个别用词表达提出修改建议,市市场监管局根据具体意见给予适当的调整。
三、主要内容
《清单》结合全市系统近年来高频多发违法行为,围绕产品质量、认证认可、计量、广告、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价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食品、特种设备、信用监管、网络交易等14类重要领域,梳理出合规事项113项,明确常见违法行为表现、发生频率、法律责任、合规建议及具体指导部门,为市场主体提供行政合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