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降低写字楼物业费改善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7号)规定,写字楼等非住宅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写字楼水电费属于政府定价,不得高于政府规定的价格。今年,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加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市场等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督促转供电单位落实阶段性降低工商业电价政策,缓解企业经营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优化我市营商环境,开展的工作有:一是自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转供电环节电价政策落实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对转供电单位提醒告诫、约谈、集中检查、曝光典型案例等措施,切实将降电价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减轻了企业负担。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全市共召开提醒告诫会18次,参加单位881个,书面发放提醒告诫书2479份,约谈转供电单位319家,全市共派出检查人员2275人次,检查单位1761家,曝光典型案件9起。二是利用5G通信基站转供电为切入点,联合通信公司对全市通信基站转供电进行统计、整治。三是开展暗访,市市场监管局成立12个暗访组,自7月份开始每个暗访组每周开展一次暗访活动,暗访发现的问题督查整改,拒不整改的严肃查处。
二、今后加强的工作
结合您所提出的建议,我局将加强写字楼收费的价格监管,重点加强以下工作:
一是加强写字楼收费公示工作。加强写字楼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公示工作,包括物业服务费、电费、水费、暖气费、垃圾处理费等收费,在收费场所进行公示,提高写字楼收费的透明度。
二是继续开展转供电环节电价治理。保持转供电治理高压态势,全面排查建立清单,分类整改、销号管理,对整改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坚决将降电价政策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写字楼乱收费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涉及写字楼、城市综合体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依法从严从快予以坚决打击。定期对涉及写字楼投诉举报的分析研判,对于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开展专项治理。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