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0-000003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10-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96号《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296号《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2020-10-15   作者: 点击数:  

杨忠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校外培训广告夸大宣传”问题。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广告监管职责,持续加大日常监管、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行为,有力净化了广告市场环境。关于您反映的校外培训广告夸大宣传问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的实体案例较少。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广告宣传的监管力度,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强化广告内容监管。校外培训广告监管,重点查处以下违法广告:一是教育、培训广告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考试机构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二是教育、培训广告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做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三是教育、培训广告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人士、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二)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县区、乡镇市场监管部门在所辖范围内,在积极履职尽责的同时,要着力监督检查辖区内发布的各种校外培训广告。发挥广告监测平台作用。依托互联网广告、户外广告、传统媒体广告等多种广告监测平台,对多种违法广告行为进行实时或抽查监测。多层次开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总局省局互联网和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对校外培训广告在内广告行为进行了重点监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对广告经营企业、广告发布单位提高抽查率,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示。强化对违法广告投诉举报的处置,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于屡改屡犯、跨区域发布、涉及消费者切身利益的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典型违法案件在社会上予以公开曝光,查办一案,警示一片。加强部门联合惩戒力度,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二、关于培训机构收费过高问题。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的收费属于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按照培训成本、市场竞争情况等因素自主制定价格,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和标准应当进行公示。针对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问题,我们重点加强了寒暑假期间校外培训机构市场价格巡查,主要检查是否进行明码标价、收费是否规范等。由于校外培训是先交费后培训,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投诉基本没有,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明码标价监管工作,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一旦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将予以严肃查处。

                                                                   2020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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