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3-000020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3)临市监字第19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2023)临市监字第19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93号提案的答复

2023-09-12   作者: 点击数:  

民建临沂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完善农产品安全溯源的建议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市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关注,您们提出的完善农产品安全溯源的有关建议极具建设性和指导性,现就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上级部署要求

全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化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五项制度”,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积极推广应用智慧监管,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深化农批市场“五项制度”。一是将该项工作纳入2023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全市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我市5家农批市场全面落实驻场监管、“快检+互联网”、定量监督抽检、扫码追溯、半年检查等“五项制度”。二是印发《2023年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要点》《临沂市2023年农批+农贸市场食品快检双提升行动方案》,对全市5家农批市场、48家农贸市场实施第三方快检,同时在兰山区、罗庄区、河东区、高新区选取4家农贸市场打造标杆快检实验室。三是督促农批市场开展自查,组织开展食品快检培训和交互检查。今年以来,5家农批市场完成食用农产品快检17.8万批次,定量抽检2400批次。

(二)深入开展“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一是明确重点品种。根据专项整治方案要求,部署各县区开展专项行动。对方案中明确的14个重点品种,着力解决食用农产品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二是加强监督检查。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及食品生产者、餐饮服务者严格查验并留存食用农产品的可溯源凭证和产品质量合格凭证(以下简称“两证”)。依法查处未落实入市查验、索证索票的行为。三是加大检验力度。督促市场开办者及时制定检验计划,做到每月对场内全部品种、每周对重点品种进行1次全覆盖检验。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累计检查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60703家次,未严格查验“两证”990家,立案处罚79家。

  1. 积极推广应用智慧监管

    一是推行电子化监管。监管人员使用“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平台”农批市场监督检查模块,对农批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和交易时段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检查及查处情况及时上传至“一体化平台”。二是开展“快检+互联网”。督促农批市场开办者每月制定快检计划并上传至“山东食链”,确保场内销售品种和业户快检月覆盖、高风险品种快检周覆盖。快检数据及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即时上传“山东食链”。三是实施扫码追溯。通过使用“山东食链”或自有系统,市场开办者、入场销售者实现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电子化,入场销售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等相关证明文件真实开具,追溯信息扫码可查。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加大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提升食品安全经营意识和追溯意识,切实督促落实主体责任,诚信规范经营。通过座谈交流、业务培训、专项检查等方式,着力提升基层监管人员业务能力和监管水平。

    (二)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开展常态化监督管理,定期组织交互检查、暗访暗查、第三方检查评价等,督促市场开办者和入场销售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等各项制度。

    (三)加大检验检测力度。提升食品快检能力,加强抽检结果的运用,加大不合格食品查处力度,严格做好不合格产品后处置工作。严厉查处经营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行为。

    敬请您们在今后中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全市食品安全工作,祝您们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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