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3-000019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5-2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3)临市监字第17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72号建议的答复

(2023)临市监字第17号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372号建议的答复

2023-05-26   作者: 点击数:  

宋青、朱清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市场主体虚假注册登记整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虚假登记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既影响全市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又损害了我市营商环境整体形象,同时导致12345对涉及虚假登记的投诉数量逐年递增,增加了行政成本,降低了群众满意度。在加强对市场主体虚假注册登记整治方面,源头治理是重中之重。市场监管部门作为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和事中事后监管部门,立足职能,严格外资市场主体审批登记,积极采取列异、处罚等手段对检查中出现的涉嫌虚假登记问题依法做出处置。

从源头上严把外资登记市场主体准入关。严格按照《外商投资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开展审批登记工作,严格执行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严把市场准入关。为有效解决虚假地址登记问题,在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备案)申报承诺制的基础上,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探索开展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化登记改革,提高登记便利化同时,有效推进市场主体登记质量,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服务水平。一是推行住所标准化+申报承诺制。临沂市行政区域内市场主体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业务时,采用“标准化地址申报+住所承诺制”登记模式,不再手动录入住所(经营场所)信息,改为自助规范选填标准化地址表述,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自动调用标准化地址库数据,将其作为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同时,申请人提交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符合条件即予以登记。二是建立健全标准化地址网格化管理模式。发挥政法委现有网格化资源优势,健全完善标准化地址管理机制。申请人线上发起标准化地址入库申请后,系统自动将相关申请数据分派属地网格员,网格员可通过标准化地址管理移动端应用程序在线核验、添加入库。不断扩大标准化地址库覆盖面,确保标准化地址库优质规范,功能效益充分发挥。三是建立健全住所(经营场所)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对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作为经营场所,经房屋安全评估机构鉴定为危险性房屋,或者不得从事餐饮、易燃易爆物品销售、储存等特定业态的房屋地址,以及有关产业政策、城乡规划、商业网点布局等政策文件规定的禁限设区域、行业和经营范围等,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在政府相关部门网站对社会公示并动态维护和管理。企业网上办理设立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业务时,实现系统自动校验,限制相关地址信息填报,以减少违规经营风险。

二、在事中事后着力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基于信用风险分类,深化双随机监管新模式。在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的基础上,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高精准监管,有效提高了监管效能实现部门全覆盖、清单全覆盖、“三库”全覆盖。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动态调整分类结果,全面实施差异监管。二是聚焦特殊重点领域,探索清单化管理新路径。充分发挥信息公示、信用承诺、信用分类、联合惩戒等信用工具作用,推进重点领域监管与信用监管的融合创新,提升协同化、规范化、智慧化水平。制定监管事项清单,建立重点企业清单,确定信用风险分类清单,实施全覆盖监管。三是夯实信用监管基础,创新监管服务新举措。推进年报精细化,创新“信用诊所”服务,落实柔性监管措施,加强行业协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发挥专业组织监督作用,推动市场主体责任落实。四是强化处置力度。在双随机检查中对通过住所(经营场所)联系不到的市场主体加强“列异”力度,同时对不及时变更住所(经营场所)的市场主体进行责令整改或予以处罚。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或相关部门转交、移交的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涉嫌违法案件严格进行依法处置。

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市场主体虚假登记整治工作的关心以及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注支持。下一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履职尽责,切实把好外资市场主体登记准入关,提升市场监管和执法效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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