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2-000012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8-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推广使用全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促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64号提案)

关于推广使用全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促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464号提案)

2022-08-31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王芯隆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广使用全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促进塑料污染治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强化宣传,提高绿色产品认证和“禁塑限塑”知晓率

一方面,积极向塑料产品生产者积极宣传绿色产品认证制度。目前,我市有601家食品相关产品的塑料产品生产者。结合走访调研和日常检查工作,市场监管部门积极宣传塑料产品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产品标准,推介绿色设计,引导企业开展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材料和产品研发,不断提升行业和企业绿色产品供给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向塑料产品经营者和使用者宣传“禁塑限塑”政策。制发《关于临沂市区域内农贸(集贸)市场禁止、限制采购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告》,要求农贸(集贸)市场建立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度,向依法设立的塑料购物袋生产厂家、批发商或进口商采购塑料购物袋,依法对塑料购物袋实行有偿使用、明码标价,且不得低于经营成本销售塑料购物袋。

二、加强监管,提高塑料产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水平

一是开展产品质量抽检。市市场监管局随机抽取了兰山区、河东区、莒南县10家塑料袋生产企业开展市级监督抽查,经检验全部合格。将农膜有关产品纳入重点工业产品监管目录和年度抽检计划,计划全年抽检生产和流通领域农膜20个批次,目前已抽检农膜5个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

二是组织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春耕护农专项行动,对农膜产品质量实施生产、流通一体化监管,共检查企业245家,整改问题 14个。印发了《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临市监质监字〔2022〕75号),将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列入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监管重点,严厉打击 0.01毫米以下聚乙烯地膜行为。同时对全市销售地膜的经营者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摸清底数,同步开展政策宣传工作和禁售承诺工作,要求地膜经营者签订承诺书,不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地膜。目前全市对7起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用地膜依法立案查处。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将12315消费维权热线与12345政府便民热线合并,做到24小时接听、受理群众诉求。同时,完成全国12315平台和12345话务平台的系统对接,提高群众诉求办理效率,做到“2小时分办、24小时回应”。今年上半年,我市在省市场监管局12315效能评估中,得分87.5分,居全省第2位。办理群众诉求按时初查率99.98%,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61%;按时办结率100%,较全国平均水平高1.5%;调解成功率70.68%,较全国平均水平高23.91%。

根据您的建议,结合部门职责,下一步我局将组织多个部门对塑料产品生产、经营和使用情况开展“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行为,检查情况依法在全国企业信用公示平台进行公示,强化信用约束和社会监督。同时,结合正在开展的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常态化督促城区农贸市场、农膜经销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倡导绿色消费,减少白色污染。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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