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2-0000126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8-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建立企业品牌建设帮扶指导机制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57号提案)

关于建立企业品牌建设帮扶指导机制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57号提案)

2022-08-24   作者: 点击数:  

潘仲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企业品牌建设帮扶指导机制的建议》提案收悉,非常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及品牌建设工作的关心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问题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大力推进实施质量强市、品牌战略,把打造品牌作为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经过各级各部门和全市企业的持续努力,品牌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全市有欧洲质量奖1个,省长质量奖6家企业、市长质量奖62家企业。有35个地理标志产品,创建山东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14个,沂水县旅游服务基地成为全省首批获得确认的4个优质基地之一,3个产业集群获得“山东省2021优质产品基地十强”,10家企业入选2022年第一批“好品山东”名单。

一、建章立制推动品牌建设

我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任市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各县区均成立由县(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质量强县(区)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共同推动质量品牌建设,质量品牌工作协调推进机制不断完善。先后拟定并由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临发〔2018〕38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品牌建设的意见》(临政发〔2017〕4号)《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品牌临沂” 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18〕5号)《积极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临政字〔2021〕53号)等一系列文件,在质量提升、品牌保护、标准建设等方面加强支持引导,促进临沂品牌建设健康发展。

二、激励措施促进品牌发展

对质量奖、标准化创新、专利创新等进行激励鼓励,持续激励企业提升品牌。一方面通过通报表扬等方式,鼓励企业争创品牌荣誉。另一方面通过财政资金奖励企业质量提升、品牌建设,支持企业持续改进。全市每年落实财政奖励1100余万元,市委市政府先后印发的《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十条措施》《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二十二条财政奖补激励政策》等文件,对获得中国和省长、市长质量奖、知识产权、标准创新等方面每年拿出专项资金予以奖励,支持企业品牌化建设。

三、标准引领夯实品牌基础

持续开展标准提升行动,不断实施对标、达标等活动,制定《临沂市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临政字〔2018〕136号),在全市各领域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开展标准领跑者、标准创新等活动,提升企业标准化建设水平,以企业为主,主持或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8项、国家标准218项、行业标准227项、省级地方标准195项、市级地方标准142项。用标准体系建设筑牢临沂品牌发展基础。

四、强化培育助力高端化建设

加强品牌培育,持续实施“品牌临沂”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品牌高端化发展。全市23家企业入选今年“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名单,总数达到82个。组织蒙阴蜜桃等8个产业集群参加山东省优质(示范)基地申报。利用线上培训、视频等手段,完成首席质量官培育130家。以“中国品牌日”““质量月”等活动为载体,加强线上线下品牌宣传推介。加强“好品山东”政策宣贯,引导更多企业申报,用“好品山东”提升品牌美誉度、知名度的成功案例,不断营造全市企业品牌发展的良好氛围。

今后,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质量强市及品牌战略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制度,结合我市经济发展现状及产业布局,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合力推进品牌建设,让品牌发展再提速,品牌服务更精准,提高我市品牌建设水平,不断扩大我市企业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希望今后继续得到您的关注和支持。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8月18日

  
上一条:关于实施民营企业品牌化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26号提案)
下一条:关于完善市场主体依法有序快速退出机制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65号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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