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scjdj/2021-000003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9-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推进我市农产品标准、品牌建设 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推进我市农产品标准、品牌建设 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的建议的答复

2021-09-29   作者: 点击数:  

黄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我市农产品标准、品牌建设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是我市统筹推进乡村振兴“三步走”的关键环节。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充分发挥标准化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推进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助力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农业标准制定。紧紧围绕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立足我市产业优势,自2020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广泛征集农业标准项目,通过科学评估和严格审查将科学性高、规范性好、时效性强的40项列入临沂市地方标准立项计划,其中《琅琊鸡笼养饲养管理技术规范》等18项已发布;积极参与对接长三角市场农产品——粮油系列标准编制工作专班,推进《农产品全产业链管理技术规范 花生》等6项标准的制定工作;联合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制定对接长三角农产品质量管控与质量分级系列团体标准并在2021中国品牌日(山东)大会上发布,对我市对接长三角主要农产品的质量分级和质量安全管控技术做出了具体规定,充实完善了我市乡村振兴标准体系,为进一步推动农业生产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农产品质量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助力农业生产标准化提升。开展农业标准化调研,通过发放问卷等形式对我市100家农产品供应基地进行调研,摸清农业标准化生产现状,厘清存在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为下一步科学决策提供参考;强化标准支撑,以长三角农产品市场需求为导向,梳理4大类优质农产品47项标准汇编成册,印发给相关单位,进一步推进农业生产标准化;强化标准宣贯实施,与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发文推进30项农产品质量管控系列团体标准的实施应用,着力构建以品相、规格、安全等要素为指标的质量分级评价体系和以生产环境、科学管理、综合防控为内容的质量安全生产控制体系;大力培育农业领域企业标准领跑者,推动山东兴泉油脂有限公司、山东金胜粮油食品有限公司等单位的3项企业标准被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评估为2020年粮油产品企业标准“领跑者”,有力带动了农业产业链发展。

    三是扎实推进乡村振兴领域标准化项目建设。强化指导服务,推动国家林果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蒙阴县田园综合体建设标准化试点等14个国家级、省级乡村振兴领域项目通过验收,推进国家蔬菜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核桃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区等4个国家级、省级试点建设,通过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提升项目单位的标准化意识和能力,切实发挥出试点示范项目探新路、树标杆的作用,为农业标准化、规范化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宝贵经验。

    四是强化农产品质量品牌建设。加强“品牌临沂”宣传,开展质量提升成效比对、召开新闻发布会等一系列品牌宣传推介活动,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多种手段全方位宣传“产自临沂”等临沂品牌,强化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讲好地理标志品牌故事,提升品牌形象,通过展销会、贸洽会、名优特产展、网络平台等载体,提高公众认同度、知名度和美誉度,增强我市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效应,在2021区域品牌排行榜上,蒙阴蜜桃排第10位,莒南花生排第50位,平邑金银花排第63位。

    五是强化食品质量安全提升。指导农批市场规范提升,在全市7处农批市场分别派驻2名监管人员,实行驻场监管,在市场入场查验、快检实验室、快检结果公示区等部位全部安装摄像头并与省局联网,快检数据实时上传省局监管平台和市局快检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对经复检不合格的产品一律销毁或无害化处理,倒逼种养殖环节提高上市产品质量,全市累计快检53.58万批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产品验证检验,督促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对全部出厂产品进行高风险项目验证检验,全市1584家在产食品生产企业全部完成验证检验,共检验4093批次,检验合格4093批次;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监督检查,建立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情况月报送制度,按时调度推进。

    六是强化农产品认证。加强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引导。通过开展“世界认可日”主题活动、“有机认证宣传周”等形式组织有机产品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现场宣传,普及有机知识,展现我市有机产业发展及有机产品认证实施成果,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三品一标”相关工作,截至3月底全市共获得有机产品认证证书80张,良好农业规范证书5张,绿色食品认证154张。加大对食品农产品检测机构的监督检查,抽查检测机构14家,规范食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行为;支持采取国际通用的质量评价手段,实行标准+认证模式,推动基地和品牌建设长效化、科学化管理。

    根据提案建议,今后我们将围绕打造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完善乡村振兴领域标准体系,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水平。坚持目标导向,引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依托我市农业资源禀赋,积极参与农产品生产、加工、运输、检验检测等方面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定,进一步补充完善乡村振兴标准体系,同时加大宣贯指导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组织开展标准宣贯培训,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标准化意识水平和生产能力,推动农产品质量提升。

    二是强化优质农产品品牌建设培育。以“好品山东”建设为契机,加强农产品品牌培育,挖掘我市特色农产品及产业,发挥农业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的品牌效应,积极推动相关区域品牌开展省优质产品基地创建,引导农产品企业参加质量奖申报、高端品牌培育、品牌创建等。

    三是持续推进食品安全工作。指导各农批市场加强对入场管理,督促各县区继续做好食品快检工作,研究制定2021年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方案和市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评议方案,认真开展全市的食品安全评议工作。持续巩固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成效,做好业态提升;加强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实现全覆盖。

    四是加强地理标志产品孵化。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有机融合,扩大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的辐射效应,逐步壮大农产品品牌实力,带动农产品提质增效,助力乡村振兴。

    五是推进“标准品牌化、品牌标准化”两化融合。打造高水平标准,拓展临沂标准影响力,突出高端技术标准转化,加强品牌运用、品牌评定等相关标准建设,推动农发集团制定“产自临沂”相关标准,打造高质量发展的临沂乡村振兴标准体系,推动“产自临沂”等区域品牌和农产品品牌高效高质运用,打造标准化、特色化、品牌化的长三角中心城市农产品供应基地。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9月26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标准化科5977826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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