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scjdj/2021-000005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8-06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快临沂商城直播电商发展 助力我市经济腾飞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临沂商城直播电商发展 助力我市经济腾飞的建议的答复

2021-08-06   作者: 点击数:  

宋金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临沂商城直播电商发展助力我市经济腾飞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网信办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网络直播监管涉及网信、工信、公安、文旅、商务、税务、市场监管等多个部门,其中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提案中第(五)条建议“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涉及我局职责。我局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一、推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网络市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各层级、各业务条线的职责分工,构建起顺畅高效的日常监督检查、投诉举报办理、监管执法协作、网络执法办案、监管信息发布等工作机制,形成了线上线下全面覆盖、业务领域分工协作、融合发力齐抓共管的网络市场监管格局。为规范网络直播营销活动,我局各业务条线共同发力,通过行政指导、质量抽检、重点整治、信用惩戒、放心消费创建等措施并举,实现了网络市场秩序与活力的有机统一。去年,我局对网络销售电线电缆、安全帽、五金工具等3个类别14个批次的商品质量进行抽查,对检验不合格网店依法予以处置。在网络市场领域围绕网络直播、产品质量、不正当竞争、虚假违法广告等方面共查处违法案件141件。

    二、压实直播园区主体责任。近年来,我市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呈现园区集聚化发展态势,传统电商园区不断拓展网络直播营销功能,提升新业态承载能力。我局积极探索研究网络新业态监管模式,对网络直播营销园区集聚化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出台了《临沂市网络直播园区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从主体准入、商家商品、主播营销、消费维权、信用自律等方面,规范全市网络直播园区经营管理活动,推动网络直播园区开办者落实相关义务责任,促进网络直播园区开办者依法规范经营。

    三、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我局在全省率先实现12345与12315平台兼容互通和投诉举报2小时内分办、24小时内回应,构建了分级领办、“三调联动”、诉转案、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等制度。大力推进放心消费全域创建,培育和打造了一批放心示范企业、市场、电商平台(网站)。全市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300个,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474家,打造了“有诉即应、多方响应”的消费维权工作品牌。

    四、建立综合治理机制。我市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绝大多数在快手、抖音、淘宝等市外直播平台上开展,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直播平台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管辖,我局对快手、抖音、淘宝等直播平台没有管辖权限。我局积极探索网络直播综合治理,加强与平台合作共治,通过信函、邮件、微信等方式与快手、抖音等网络直播平台保持密切沟通协作,根据监管执法需要,调取主播和商家的主体信息、经营信息。开展跨区域协作监管,与杭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签署《网络交易监管跨区域协作协议》,通过“红盾云桥”实现网络违法线索线上即时移送。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去年全市588户网络市场主体因失联、抽查异常、未年报等原因,被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实施联合惩戒。

    下步,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指导县区市场监管部门,认真履行网络直播营销领域的监督管理,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促进全市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1年8月4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管科5977795

抄送:市政协提案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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