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贵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打造民族文化融合示范小镇的议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4〕9号)和《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食安山东”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创建实施方案等四个方案的通知》(鲁食安办发〔2014〕8号)以及《山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大众餐饮连锁企业餐饮中华老字号和地方风味名吃参与“食安山东”品牌创建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我们着力引导县区局开展餐饮示范街的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议案建议,在花埠圈民族文化。示范小镇的打造过程中,着力引导罗庄区市场监管局靠上服务,靠上指导,在示范区小镇的规划、建设过程中,及时给与餐饮美食街区建设必要的支持帮扶。民族文化融合示范小镇建成后,我们将及时同省局沟通,争取及时将花埠圈民族文化融合示范小镇特色美食街纳入到餐饮示范街区的范畴内,增强花埠圈民族文化融合示范小镇的整体品牌形象力,帮助花埠圈村集体增收,促进花埠圈群众致富。
以上答复意见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