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淑静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春季高考考点周边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学生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校园周边的食品安全整治一直是我局的工作重点,特别是像夏季中高考、公务员考试等期间,多个部门联合配合,对考点周边的食品安全进行联合整治。但正如您所提到的,在对考点周边食品安全治理的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足,您所提出的几条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
近几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一是扎实推进学校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工作。为切实解决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问题,我局根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特点,划定了重点区域,以主要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的专项治理方案,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7月6日,联合市教育局发布了《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三高一多”食品的通告》,在全市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三高一多”食品,对不按通告要求,擅自售卖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食品等产品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二是大力开展“三小”整治规范行动。以《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的实施为契机,加大对“三小”业态的规范提升力度,开展“一对一帮扶”行动,召开现场会进行经验交流,加强对校园周边食品摊点的日常监管,严禁经营过期、变质、三无食品,督促指导其履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义务,促进三小的规范提升。截至9月,全市已登记小餐饮18098家,食品摊点5492家。三是开展示范创建,积极发挥引领带动作用。积极创建打造“食安山东”餐饮服务品牌示范街区、示范店、示范食堂,树立先进典型,将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促进餐饮服务单位整体管理水平的提高,提升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近几年共创建“食安山东”示范食堂121家。四是突出做好重点时段的餐饮安全监管工作。学生考试期间一直是我局食品安全监管的重点时段,我局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密切合作,在重点时段派执法人员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发布消费提示信息等,共同做好考点周边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虽然我局已经做了一些工作,但是当前面临的食品安全监管形势依然严峻,工作任务仍然十分艰巨。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建议和自身工作职责,继续做好各项工作。
一是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校园周边整治力度,按照“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单据留存、原料公示、厨房清洁”的五项标准要求,落实食品经营户主体责任。同时,联合卫生、工商、质监、商务、城管、公安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联动执法,对无证经营或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依法取缔,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强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学校的责任落实,明确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学校要建立健全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三是广泛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活动。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对学校食堂负责人、校园周边餐饮店从业人员等,通过多种形式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水平。同时加强对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的普及,通过“食品安全进校园”“学校食堂开放日”等活动,提高其自我保护意识,增强安全饮食习惯。
以上答复意见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异议请及时与我局联系。衷心感谢您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