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4-00002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7-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4)临市监字第26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72号建议的答复

(2024)临市监字第26号 对市二十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240072号建议的答复

2024-07-30   作者: 点击数:  

牛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提升电梯维护保养行业的健康发展,强化电梯运行安全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对电梯维保单位的作业人员资源条件和质量保证体系进行核查,对资源条件严重缺失的维保单位进行约谈,切实落实“单人不作业、无证不上岗”的制度”的建议。

我市维保单位数量多,目前备案的维保单位共158家,其中本地维保单位108家,外地维保公司设立的维保站50家,部分维保单位作业人员条件差,维保质量不高。近年来,我局加强维保单位监督抽查,全面实施电梯智慧维保,对维保质量差的单位进行重点执法检查,倒逼资源条件差、维保不规范的单位退出维保市场,2023年以来,全市有32家维保单位退出临沂维保市场。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相关要求,狠抓维保单位治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好电梯维保单位告知性登记制度。按照《山东省特种设备安全条例》关于电梯维保单位首次开展维保业务前向安全监管部门进行备案的规定,市局对新备案的维保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核,对作业人员资源条件、维保人员资格和社保缴纳情况严格审核把关。同时依托96333平台,督促电梯维保单位每年对人员条件备案信息进行更新,市局在平台上进行动态管理,杜绝作业人员在不同企业交叉任职,对不满足资源条件的进行跟踪调查处理。二是开展年度监督检查。对照监督检查计划,重点对维保单位的资源条件和人员配备进行检查,通过采取查阅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方式,检查维保单位人员是否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要求,对不符合许可规则要求的维保单位,采取责令整改、约谈通报、立案查处等方式进行治理淘汰。三是深化电梯智慧维保。依托96333电梯无纸化维保系统,通过维保人员信息核对、维保过程上传、双人电子签名等方式,督促维保单位配足维保人员条件,全面规范维保作业,对不按规范进行维保的依法查处,通过信息化手段杜绝虚假维保、无证上岗等情形,不断规范维保市场。

二、关于“制定(电梯维保单位星级评定考核细则)涵盖维保资质、维保数量、作业人员、投诉举报等几个方面,星级评定每年一考核,在相关媒介公布考核结果,有利于使用单位更直观的选择维保单位,让优上劣下成为常态,及时清理不达标的维保单位”的建议。

目前,省局和市局均未出台电梯维保单位等级评定考核的细则,我市电梯维保单位数量多,开展维保单位等级评定考核有利于规范维保单位管理,促进维保单位优胜劣汰。我局将结合我市维保管理实际,积极推动开展维保单位信用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起草等级评定细则,及时报市司法局审核后发布。

我局将对全市电梯维保行业进行深入调研,在起草维保单位信用风险等级评定细则时,重点依据维保单位维保资质、维保梯量和作业人员数量等基本条件,以及电梯故障率、一次检验合格率、群众投诉举报情况、行政处罚等方面数据,对维保单位进行信用风险状况进行量化评价。通过制定电梯维护单位信用风险登记评定细则,定期向社会公布评定情况,督促电梯维保单位完善资源条件、提升维保质量,推动物业公司选择维保质量高的单位进行维护保养,促进维保行业优胜劣汰。

三、关于“制定《电梯维保指导价》和《电梯维保单位行业自律公约》,对维保合同进行备案,采取保证金制度,对未按规定执行的单位扣罚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的建议。

为推动电梯行业健康发展,推动行业自律,2022年5月,我市成立临沂市电梯行业协会,电梯行业协会成立以来,积极推动电梯行业自律,开展会员单位业务交流和维保人员技能培训活动,2023年下半年,协会开展了《电梯维保单位行业自律公约》和《临沂市电梯维护保养成本价格参考》起草工作,通过现场座谈、问卷调查等方式,征求各单位意见建议,目前已基本完成起草工作。下一步,电梯行业协会将进一步征求会员单位意见建议,对自律公约和成本价格参考修改完善后,向社会进行公布,以此推动维保单位规范维保行为,打击低价恶性竞争,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由于电梯维保属于市场行为,政府部门不能干预电梯维保合同的签订,对电梯维保缴纳保证金也没有法律依据。我局将按照部门职责规定,依法实施电梯维保单位行政许可,加强电梯维保质量监督,推动电梯维保单位信用风险分级监管,依托电梯行业协会推动维保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公平竞争、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市电梯行业健康发展、电梯安全保障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建议,请进一步对我市电梯安全工作进行监督。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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