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2-000001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7-0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的答复

2022-07-05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高会芹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监管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您提出的在公共维修基金中增设“电梯维修更换专项基金”的问题

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电梯维修更换是可以使用维修资金的,同时在使用过程中电梯需应急维修(大修)或更换而使用维修资金的,采用应急维修模式,事前不用表决,只需根据第三方技术机构出具评估报告即可申请,事后再行公示的原则。

二、关于落实主体责任问题

严格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目前正在开展的物业领域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对物业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加强对电梯的日常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电梯进行日常巡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通过“三公开”公示宣传栏,统一在小区公示栏中添加电梯安全相关知识及各相关部门的服务电话,物业管理小区全部进行公示;在电梯宣传栏显著位置公示安全知识宣传;通过小区物业组织开展公益性活动,开展电梯安全使用常识科普及活动,让广大业主特别是老人、孩子了解电梯安全问题和故障情况下应急处理办法。

三、关于切实加强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时排查安全隐患问题

我市电梯维保单位数量已达 153 家,多数维保单位为中小企业,部分维保单位低价竞争,维保质量参差不齐。近年来,市场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2021年12 月,组织对所有维保单位进行全面检查,详细检查维保单位的许可条件、维保管理和维保质量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责令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对不规范维保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共查处维保单位22家,责令4家单位退出维保市场。今年,市场监管部门制定了《临沂市电梯质量安全“2022梯安行动”实施方案》,组织电梯维保单位对电梯维保质量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并全面推行电子维保记录,所有电梯维保记录全部录入96333平台管理,以实现对电梯维保情况的动态监管。近期,对96333平台反映一季度故障率高的10家维保单位进行公开曝光。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狠抓电梯维保质量监督管理。一是严格电梯维保单位的监督检查。对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对维保单位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全面掌握全市电梯维保质量情况,对检查发现维保质量中存在的问题,责令维保单位限期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二是建立电梯维保单位淘汰制度,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对群众投诉多、困人故障多发、电梯检验不合格的电梯,倒查电梯维保质量情况,对问题突出的进行重点监管,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退出维保市场,倒逼维保单位提升维保质量。三是加强电梯维保的动态监管。依托96333平台加强对电梯维保情况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电梯维保记录上网公开,对故障率高发、维保管理不到位的予以公开曝光,促进社会监督。

四、关于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中提出,国家鼓励投保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2019年7月,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银保监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全面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工作的通知》,我市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实施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试点工作。2021年年底,全市电梯责任保险投保率达到100%,此外,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兰山区作为省级试点县区之一,已建成1200平米的智慧监管大厅,已有3626台电梯投保电梯“综合保险”,电梯故障率明显下降,市民乘梯体验大幅度提升。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扩大应用范围,更好的发挥保险机构事前预防、事中监管、事后补偿的作用,提升电梯质量安全水平,发挥“电梯综合保险”作用,解决当前电梯存在的大修难、大修慢和维保管理不规范问题。

五、关于加强宣传引导问题

我市正积极推动《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立法工作,该项工作以列入市人大立法工作计划,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拟制适合我市实际的条文内容,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规范全市电梯安全管理,构建多元共治电梯安全治理格局,并通过新闻媒体、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册等形式,进社区、进学校广泛宣传电梯安全知识,提高市民安全乘梯意识和困人情况下的求救常识。

感谢您对我市电梯安全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并恳请您一如既往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电梯安全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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