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三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销售环节燃香产品1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26386-2011《燃香类产品安全通用技术条件》等标准的要求,对燃香产品的燃烧安全性能、尺寸(香体可燃部分长度,直径)、汞(Hg)、包装、铬(Cr)、镉(Cd)、铅(Pb)、标志-产品包装上应有中文标志、砷(As)、产品使用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未发现不合格项目。
附件:抽检情况汇总表
产品知识科普及消费提示
1. 优先选合规产品:选购时查看包装上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执行标准,拒绝无标识“三无”产品。
2. 关注安全指标:优先选择标注有害物质限量(如甲醛、苯、重金属)的产品,避免购买香气刺鼻、燃烧后产生黑烟或异味的燃香。
3. 适配使用场景:室内选用微烟/无烟型燃香,香身长度、燃烧时长需匹配空间大小;供奉类长时燃香需搭配防火香炉,远离窗帘、纸张等可燃物。
4. 规范燃烧操作:燃烧时保持室内通风,避免婴幼儿、孕妇及呼吸道敏感人群近距离接触;无人看管时务必熄灭燃香,杜绝火灾隐患。
5. 留存购买凭证:通过超市、正规电商平台等渠道购买,留存发票或订单记录,若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