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八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钢化玻璃产品12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2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5763.2-2005《建筑用安全玻璃 第2部分:钢化玻璃》、GB/T 18144-2008《玻璃应力测试方法》等标准的要求,对抗冲击性、碎片状态、表面应力、耐热冲击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临沂市河东区正旺玻璃加工厂1家企业1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碎片状态。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