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手提式灭火器产品40批次,其中,生产领域12批次,流通领域18批次,电商领域10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4351.1-2005、GB4066-2017等标准的要求,对手提式灭火器产品的质量、20℃温度喷射性能试验、水压试验(筒体)、爆破试验、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范宝娟、临沂梦购电子商贸有限公司、临沂市兰山区华亿商贸行、临沂众旺乐生活超市有限公司4家企业销售的5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爆破试验、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干粉灭火剂)、质量、20℃温度喷射性能试验。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