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常规抽检情况,临沂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灭火器、儿童爬行垫、通用小型汽油机、电动自行车、燃气器具及相关产品专项监督抽查。共计抽查各类产品106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10批次。其中,不合格灭火器1批次,不合格燃气灶具1批次,不合格液化石油气调压器2批次,不合格灯具2批次,不合格电动自行车4批次。
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依法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后处理。
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