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市市场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全省市场监管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锚定“走在前、进位次、提水平”目标,实施队伍建设、环境优化、质量赋能、知识产权驱动、安全守护、效能提升六项工程,以党建统领队伍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坚决守牢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底线,持续加强法治监管、信用监管、智慧监管,推进市场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以高效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现代化强市建设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一、队伍建设工程
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机关党建带系统党建、个私党建,加强政治建设、理论武装,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作风素养。
1.坚持党建统领。落实新时代党建要求,强化政治引领,抓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折不扣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做好主题教育“后半篇文章”。按照“政治建设具体化、思想建设常态化、组织建设标准化、作风建设长效化、纪律建设精准化、制度建设科学化、能力建设专业化、工作推进体系化”要求,深化机关党建“五项工程”,巩固提升模范机关“三级联创”成果。深化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五星级党支部全覆盖。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培育机关文化。做好选派“第一书记”任职、联系帮包暨“四进”攻坚、社区“双报到”“红领书记”和基层党组织服务队等工作。
2.激发队伍活力。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好干部标准,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统筹考虑干部能力、资历。完善干部考核奖惩,用好职务职级政策,激发干部内生动力。加强人才培养和基层建设,落实“专业、精深、时尚”要求,开展“市场监管大讲堂”,突出基层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提升干部素质能力。开展基层基础提升行动,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县区局、基层市场监管所制度,深化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做好离退休人员服务保障。
3.建设清廉队伍。坚持市县一体,做好行风建设“深化拓展年”工作,弘扬“严真细实快”作风,推进作风整顿常态化。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完善协调配合、督查督办等流程,提高执行力。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风险排查,开展暗访暗查,筑牢廉政防线。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组工作,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告制度,规范议事规则。
4.个私党建提质增效。发挥市扶持个体工商户发展联席会议作用,梳理市场监管政策清单,推动惠企政策落地,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深化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出台市级“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办法,评选100户左右实施分型分类,“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措施。制定临沂市个体私营企业党建机构工作规范,每个县区选树2-3个“两员一站”建设示范点,培育市级个私党建示范点50个;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新培育个私党建品牌20个左右。改进服务方式,打造外卖行业党建示范点8个左右。
二、市场环境优化工程
围绕提升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实施市场监管营商环境创新提升2024年行动计划;落实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规范竞争规则,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突出价格、网络交易、广告等重点领域监管,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优化惠企服务措施,做老百姓的“放心局”、企业的“服务局”。
5.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推行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实行公平竞争审查“两级自审、三级把关”、与合法性审查联审联动,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扎实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调查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突出网络交易、医药、公用事业、教育培训等领域,纠治不当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开展商业秘密保护省级试点,推进市级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开展“铁军砺剑”专项执法行动,保持打击传销工作全省领先。
6.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规范明码标价,加强米面油、肉蛋奶、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特色消费品,以及旅游景区、交通运输、网络购物、停车收费等价格监督检查。完善价格应急机制,防范特殊时期物价波动。围绕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重点规范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行业商协会、行政审批中介、交通物流、水电气暖、金融等领域收费行为。突出医药、物业、教育、校外培训等领域,开展专项检查。
围绕“数字商城”建设,巩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成果,指导罗庄区、平邑县创建山东省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规范和服务网络市场发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培训、约谈、警示教育等手段,服务网络经营者合规经营。开展2024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加强网络交易监测,线上线下一体化处置网络交易违法线索,提升常态化监管水平。
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强化日常监测,压实广告经营主体责任。聚焦医疗、药品、医疗器械、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广告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虚假广告违法行为,曝光典型案例。加大“绿色直播间”培育力度。推进临沭县沂蒙精神公益广告创新基地建设。
深入开展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涉企违规收费治理等专项行动,全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依法严查上级转办、12315平台和12345热线、监督抽检、网络监测、来信来函等投诉举报线索,突出制售源头和重点流通环节,查办一批典型案件。
7.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山东”深化提升行动,启动全国放心消费城市创建,推进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培育、“一县区(行业)一典型”培树、消费维权体系建设,新增省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60家。推动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完善消费维权快速回应机制,构建乡村消费维权服务体系,推行“4+3”投诉举报办理模式;落实“专项深办”要求,推进“12345·临沂首发”热线工单降量提质,推广使用处理投诉举报统一文书,规范办理流程。统筹做好案件查办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诉转案”力度。加强合同监管,治理不公平格式条款。发挥各级消费者协会作用,开展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和消费风险预警。
8.推进市场监管服务标准化。突出抓好经营主体发展质量,在优化规模结构、提高活跃程度、提升合规水平、增强创新与竞争能力、助力提质增效、引导承担社会责任上下功夫。外商投资登记严格执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推进外资登记便利化改革;落实“一次办好”要求,优化特种设备、商标、条码、专利质押等业务流程。健全完善与经营主体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了解经营状况,解读政策法规,开展合规指导,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三、质量赋能工程
树牢质量第一意识,全面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强省建设纲要,强化质量对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基础性支撑,服务实施先进工业强市战略和商贸物流首善战略,开展质量提升、品牌培育、标准引领行动,助力先进工业“量质齐升、两年万亿”。
9.推进质量强市建设。落实质量强市建设实施意见,系统谋划出台质量强市建设方案,推进质量强县(区)创建。修订《临沂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开展第十二届市长质量奖评选。以省对市质量工作督查为抓手,发挥质量强市和品牌建设领导小组综合协调作用,推进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提升。争取国家优质服务公开承诺制度试点。支持优势产业企业争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
10.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发挥企业主力军作用,培育“首席质量官”300名;围绕木业、物流、食品、水表等重点产业,深化“质量惠企促发展”、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形成优秀案例10个;加强质量管控,督促落实不合格消费品召回要求,确保消费品质量合格率高于全国。
11.开展品牌培育行动。服务企业开展商标注册、培育自主品牌,以优质育优品,培育创建省优质产品(服务)基地,新增“好品山东”品牌5个;在临沂商城重点遴选 20-30 家商贸企业开展良好售后服务认证国家级试点,推动开展绿色低碳物流服务认证试点,在制造业培育高端品质认证企业 20 家,重点扶持2家企业申报“泰山品质”认证。
12.开展标准引领行动。突出标准引领作用,深化标准化综合改革,推进兰山区标准化创新发展先行区建设;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推进7个国家级、13个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新增8个省级以上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
13.加强计量监管服务。加强计量技术能力建设,全年新建市、县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0项以上,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数量进入全省中上游。开展安全防护、医疗、水电气民用三表、加油机、眼镜制配、能效水效、集贸商超、定量包装等领域计量监管,落实“双碳”战略,加强重点用能单位和“两高”企业能源计量审查。指导省级数字商贸物流和水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顺利筹建验收,支持申报省级食用油产业计量测试中心。
14.加强质量技术服务。优化“质量沂站”NQI一站式云服务平台,全部县区建成线下服务工作站,加强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技术服务。开展检验检测服务产业优化升级行动,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推进中药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国家级气瓶型式试验中心建设。支持有机产品、绿色产品认证、双碳系列认证,推广“同线同标同质”统一标识,新培育“同线同标同质”企业10家。推进局地合作,加强区域协同,深化对外交流合作,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四、知识产权驱动工程
15.激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落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制定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推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完善常态化培育机制,实施高价值专利综合奖补;推进专利导航项目15家,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10家以上,引导板材、植保机械、五金、医药、电子、化工等特色优势产业企业,积极申请发明专利,培育高价值专利,确保增长率符合考核要求。实施知识产权普惠金融工程,积极稳妥开展知识产权保险、证券化等金融服务;推进专利质押融资超25亿元。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大力发展商标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经济。培育引进知识产权代理机构 3 家以上,规范代理市场秩序;确保非正常专利撤回率高于全国。
16.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发挥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作用,对照考核评议指标,加强综合协调,推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司法保护,重点打击侵权假冒、规制商标恶意注册和非正常专利申请,强化地理标志、电商、展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加强代理行为监管。以城市知识产权保护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强商标、专利、地理标志等特殊标志行政保护,加强跨区域执法办案协作。推进“平邑金银花”省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验收,加快国家级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示范区建设。
17.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发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职能作用,健全沂蒙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开展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导航、托管、质押融资、维权援助等服务,完善服务事项清单和服务标准。开展知识产权“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五进活动,组织好“世界知识产权日”等重大节点宣传,用好知识产权远程教育,提高全社会认知度。
五、安全守护工程
抓紧抓实属地管理、企业主体、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健全完善风险会商机制,规范提升抽检检查机制,加快建立监管执法协同机制,持续完善风险应急和舆情处置机制,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18.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管控。发挥食品安全评议、考核、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复审的目标导向作用,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落实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包保督导,深化食品安全网格化风险管控。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放心工程,以“食安山东”建设为统领,建立健全“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监管体系。生产环节,针对抽检不合格率较高的县区,开展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在企业推行“亮标承诺、对标生产、核标出厂”,在小作坊严格落实食品生产加工规范;加强对糕点、饼干、炒货、食用植物油、蔬菜制品、糖姜片、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监管。流通环节,深化农批市场“五项制度”,提升食品快检能力;强化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大中型商超、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年底农村地区食品供货商、经营店规范提升覆盖率2/3以上;加强食品摊点监管,每个县区至少打造1处规范化食品摊点街区。餐饮服务环节,落实学校食堂“四查”制度,推进学校、养老医疗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实现视频数据归集市级平台。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年底学校、养老机构食堂以及中型以上餐饮单位要100%达到“清洁厨房”要求;深化小型餐饮单位规范提升,打造特色餐饮集聚区;确保重大会议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推进特殊食品“双升”行动;高质量完成5.6万批次食品安全抽检任务,确保食品安全抽检量5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1.5批次/千人;推进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
19.严防药品安全风险。强化药品安全考核、评议目标导向,深入实施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持续深化“安全提升”“鲁药振兴”“铁军锻造”三大工程,扎实开展“药安明责”“除险清患”“雳剑惩劣”“春风暖企”“强基提能”“党建领航”六大专项行动,守护上市药品安全。注重加强部门协作,高效运行风险会商、联合监管执法等机制,强化“三医”协同,形成监管合力。强化法规培训,提升从业人员法规水平。深化“盲抽盲检”“罚帮并重”“一案双查”等六项监管机制,全面推行标准化检查。突出“麻精毒放”等特殊药品、疫苗、中药饮片、集采中选药品、高风险医疗器械以及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安全监管,紧盯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零售企业等重点单位,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区域开展全覆盖检查。依法规范药师执业行为,不断提高有执业药师的零售药店占比。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网络违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推动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施应用。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网络经营企业监管,清理“失联”医疗器械网络经营企业。深化化妆品“线上净网 线下清源”专项行动,加强化妆品基层规范化建设,突出美容美发机构、化妆品集中交易市场、网络直播基地、酒店等重点区域的监督检查,加大对网络销售化妆品的抽检力度,推进化妆品标签规范管理。
20.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总牵引,加强常规监督检查和证后监督检查,推进特种设备“应登尽登”“应检尽检”,分级分类监管。加强基层安全监察人员配备、培训考核和技能提升,抓好风险研判和应急处置。探索特种设备安全非现场监管。开展电梯安全筑底三年行动,扩大电梯“保险+服务”覆盖范围;加强危化行业、移动式压力容器、快开门压力容器、大型游乐设施、非道路旅游观光车辆以及小锅炉、叉车等设备安全监管,开展化工行业、城镇燃气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推进气瓶安全综合治理。优化“特检云平台”服务功能,严格法定检验检测,确保报检设备检验率100%。发挥全国无缝气瓶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作用,推动无缝气瓶2项国家标准制修订。
21.狠抓产品质量源头治理。实施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儿童老年人用品、头盔、防护网以及钢筋、水泥、消防器材、农膜、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涉及“一老一小”、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消费品质量安全治理。聚焦重点产业聚集区、区域性产业集群等重点区域,加强产品质量整治,压实工业产品质量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探索压实市场开办方产品质量责任。完善重点工业产品质量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加强地产品质量监管。
六、市场监管效能提升工程
22.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聚焦提高执法质量,坚持以严为主、宽严相济、依法办事,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开展帮助型监管执法,采取普法培训、送法入企、约谈、警示等方式,做好合规经营指导。落实“四清单一规范”,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提高执法精准度。开展案卷评查、重点案件督办,做好案件回访,提高执法效能。推广应用全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平台、全国统一市场监管执法办案系统(山东版)、“互联网+监管”涉企联合检查平台。
23.强化信用激励约束作用。抓实企业年报精细化管理,规范经营异常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推进涉企信息全量归集应用,深化实施“通用+专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牵头跨部门综合监管,持续扩大“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领域和覆盖面,整合涉企检查事项,对企业无事不扰。加大信用信息公示力度,强化联合惩戒,完善重点领域企业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信用修复路径,引导企业主动纠正失信行为,助力经营主体重塑信用、健康发展。推进直播带货信用监管试点。
24.提高智慧监管能力。实施“智慧监管”三年行动计划,推广应用全省一体化智慧监管系统等数据平台,以数字化促进监管高效化,逐步实现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广告、价格、网络等重点监管领域信息化、智能化精准监管。
25.推进监管能力现代化。科学制定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法定抽检计划,严格不合格产品后处置;推行抽检报告与检验检测报告相互替代使用。综合日常检查、监督抽检、热线工单、执法办案等信息数据分析,推动数据“向需流动”,精准服务监管执法。依托综合分析结果,在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价格监督检查、网络交易、广告监管、检测认证、标准、计量等方面,推行信用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完善阶梯式监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两书一函”、反不正当竞争“三书一函”等督促落实机制,指导基层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值班值守、应急管理,提高舆情等监测预警、风险评估、应对处置能力,守好舆论等安全底线。用好“两微三号”等自建媒体,面向公众、基层市场监管所、市场主体推介市场监管工作,开展执法过程展示,发布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