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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2024-07-10 08:45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审核人: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的通知

临政办字〔2024〕4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临沂市实施发展翅膀工程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若干措施》《临沂市高质量利用外资工作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推动商城转型升级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金融服务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二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第二批)


为践行“抓经济一切工作到企业”服务理念,进一步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切实解决企业群众急难愁盼,倾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如下措施。

1.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按照“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要求,围绕“服务项目、服务产业、服务群众”,迭代升级已推出的100个“一件事”,新打造“企业信用修复”“跨境电商经营”等12个“一件事”,实行线上一网申报,线下兜底办理,持续提升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2.推进惠企政策精准入企。政策制定和主管部门主动拆分、归集各级各类惠企政策,第一时间在“沂i企”平台发布。按照适用区域、企业规模、荣誉资质等维度,对政策、企业细化分类,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智能匹配,精准生成政策享受主体名单。深入实施政策入企“春雨行动”,加大政策宣传和企业培训力度,推动政策直通直达。(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委金融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3.提高惠企资金使用效益。建立惠企政策资金兑现工作机制,适时开展政策资金兑付成效评估,全过程监督资金使用情况。优化资金兑付方式,对市级科技、工信、商城等相关资金通过“直通车”模式(市级列支、部门直拨)拨付,确保惠企资金及时直达企业。(牵头单位: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审计局、临沂商城管理委员会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4.拓宽人才引进渠道。用好用活“人才飞地”政策,力争到2025年全市累计建设“人才飞地”50个,“人才飞地”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不受地域、户籍、社保及企业注册地等限制,享受市内引进人才同等政策。设立事业单位招聘“企业人才”专项,用事业编制为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支持企业与驻临院校合作引进博士及以上高层次人才,院校提供编制和基本薪酬,由企业落实绩效待遇;在国有企业设立人才引进“民企专项”,利用国有企业员额为民营企业引进急需高层次人才,由民营企业提供薪酬,年内力争利用上述三种资源与企业共引共用人才100名左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5.保障企业融资需求。优化市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功能,提供市场主体评级评价结果线上服务,将评价结果转化为“融资信用”,为银行机构提供融资信用“白名单”,扩大信贷投放。创新信贷需求“抢单池”功能机制,银行自愿竞价、市场主体有效比价,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力争2024年平台实现信贷增量300亿元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拓宽抵质押担保范围,推广知识产权、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加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支持力度。(牵头单位:市委金融办,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临沂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6.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及时公示政府定价的涉企收费清单,畅通涉企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渠道(12345热线),接受企业和社会监督。加强涉企收费检查,重点查处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融资服务捆绑搭售、行业商协会强制入会收取会费等行为。(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临沂监管分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加强涉企调研统筹,避免重复扎堆调研,入企调研时,不能一概要求企业主要管理人员陪同。(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配合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严控涉企报表填报数量、频次,严禁多头重复调度,让企业安心生产。(牵头单位:市统计局,配合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7.规范涉企中介机构管理。实行政务服务中介服务项目清单式管理,政府部门不得随意增设中介服务事项,不得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制定完善行业监管规则、执业标准,指导监督本行业中介机构进一步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执业公示、一次性告知、执业记录等制度。建立中介机构动态评价机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对出现严重失信的实行“一地失信、全市受限”。聚焦应急、环保、住建、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开展涉企中介机构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查处一批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谋取不正当利益、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市行政审批服务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8.提升监管执法精细化水平。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帮助企业事前防范违法风险。推行跨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实行会诊式、体检式检查,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着力解决标准“打架”、多头执法等企业痛点问题。(牵头单位: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市市场监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扩大实施领域,对诚实守法的市场主体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检查频次,对信用等级差的加强监管力度。(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应急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9.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劳动合同备案管理,有序推行电子劳动合同,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推动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聚焦劳动关系风险易发多发的制造业、餐饮服务业等行业领域,运用劳动监察投诉、劳动争议仲裁案件、12345诉求等常态化信息统计和大数据分析,健全劳动关系风险监测预警和分类处置机制,处早处小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等市直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0.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开展联合规制“恶意投诉举报”行动,强化分类处置、复议把关、行刑衔接,建立恶意投诉举报异常名单,重拳打击涉嫌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12345政务热线受理中心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常态化清理久侦不结、久审不结、久执不结等涉企案件,及时纠正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切实防止因不当司法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牵头单位:市人民检察院,配合单位:市中级法院、市公安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1.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治理,动态更新政务失信监测预警清单,督促涉案政府机构(含事业单位)及时履行法定义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市中级法院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开展清欠专项行动,清理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拖欠中小企业存量账款。健全防范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接诉即办、强化督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坚决遏制“边清边欠”“清了又欠”。(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配合单位:市中级法院等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12.实施护航攻坚行动。依托“企业评部门”、护航“心廉心”等渠道,发挥“亲清观察员”、企业监测点作用,采取“小分队”突击检查等方式,广泛收集发现问题。深化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六不”问题,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改促治,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牵头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配合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及各县区、开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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