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是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政府部门,组织实施质量强市、知识产权战略,统一管理标准、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工作。服务企业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所在、使命所系。近年来,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局工作安排,聚焦“由大到强、由美到富、由新到精”三个转变,围绕“六强、六富、六精”,坚持服务为先助力发展,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在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贡献了市场监管力量。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冲锋在前、迅速行动,开展“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从严从快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积极做好防疫物资质量安全和应急保供,守护食品和用药安全,维护了市场秩序。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牵头冷链食品和进口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疫情防控,建设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专仓,严查重处冷链“八不+2”、非冷链“七不”行为,有效防范“由物及人”传播风险,守牢了经济发展的安全底线。聚焦服务复工复产,出台了《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12条措施》,加大对疫情防护用品、生活必需品等重点企业的帮扶力度,加强对医药、食品、餐饮经营等企业复产复工的指导,开展助企融资服务,优化疫情期间商标受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等服务,规范涉企收费、涉企检查、信用监管等措施,帮助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实现平稳健康发展。聚焦服务复市营业,指导制定专业市场和物流企业疫情防控团体标准,引导临沂商城123处批发市场等商贸市场、商超落实防控措施、开门营业,稳定了商贸物流业基本盘。发布食品生产、餐饮等行业企业复工复产指南,协调美团、饿了吗率先推出商家佣金减免“优惠套餐”,引导餐饮企业 “线上经营”,同比增长80%。
坚持服务为先、优化营商环境
在落实“六稳”“六保”任务中持续激发市场活力
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集中行动,排查梳理问题760余个,建立台账、销号管理,限时完成整改。聚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出台了《优化营商环境十项公开承诺》《关于坚持服务为先助力发展的意见》,从政务服务、公平竞争、创新监管、融资服务、法治服务等方面,健全了创新创业“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以营商环境评价为引领,深化“一次办好”改革,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推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和限时承诺办结制,特种设备审批(不含评审)压缩至4个工作日内、全省最短,外资登记网上申请0.5个工作日完成预审。加大“转供电”和涉企收费整治力度,推动助企纾困政策红利释放,减轻企业负担3亿余元。开展“大走访解难题”活动,实行企业诉求“接诉即办”,走访经营户4780户,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发展中的难题1620余个。落实小微企业治理结构和产业结构“双升”战略,推进个转企、小升规等“四项工程”,深化“小个专”党建,多举措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做好动产抵押登记,帮助200家中小企业对接银行35家,通过动产抵押助企融资193亿元,增强了企业发展信心。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促进市场主体实现快速增长,至今年4月底总量达115.43万户,增幅居全省前列。
落实质量强市、知识产权战略
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助力产业转型升级
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实施质量、品牌、标准、知识产权一体化服务,助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主要有:1.市长质量奖评选办法:坚持每两年开展一次市长质量奖评选,并实行动态退出管理机制,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意识。2. “十百千”品牌计划: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建设“品牌临沂”推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十百千”品牌计划,至2023年,力争打造10家国际国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品牌企业,100 家省内知名、行业领先的品牌企业,形成 1000 家自主品牌企业梯队。3.“好品山东”品牌培育计划。市政府出台《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加快培育一批“好品山东”品牌。4.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十条措施:市政府出台《临沂市支持知识产权工作十条措施》,设立专项资金,引导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更好发挥知识产权创新驱动作用。5.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聚焦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强化标准化支撑作用。主要做法和成效有:
一是实施质量提升。聚焦“十优”产业,开展质量管理成效比对,将质量管理经验在产业、园区、企业推广应用,启动中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专项提升行动,促进了全市产品、服务、工程质量全面提升,在2019年度省对市级政府质量工作评议中首次获得A级等次。目前,全市有欧洲质量奖1个,为全省唯一、全国第3个;省长质量奖5个、全国质量标杆2家、创建省优质产品生产基地14个。
二是实施品牌带动。开展品牌培育、标杆引领活动,全市有地理标志产品35个、地理标志农产品38个,平邑金银花、临沭复混(合)肥、沂南县乡村旅游3个产业集群获“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十强”,沂水县成功创建省优质旅游服务基地,银凤陶瓷、希杰荣庆物流获“泰山品质”高端认证。在5月11日全省“中国品牌日”活动上,我市有20家企业入选省高端品牌培育名单,总数达59家,居全省第4位。
三是实施标准引领。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标准攻坚、乡村振兴标准提升、公共服务标准保障、沂蒙红色文化标准创新“四项工程”, 主持、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10项、国家标准218项、行业标准276项。围绕乡村振兴“三步走”,整理优质农产品标准47项、制定农产品质量团体标准30项,争创兰陵蔬菜、费县核桃等国家级标准化项目2项、省级项目4项,推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助力打造长三角农产品供应基地。开展全国“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引导1681家企业参与对标达标提升,目前发布对标结果6054个、对标方案157个,分别居全国第1位和第4位,有力推动了企业标准提档升级、高质量发展。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在胶合板、细木工板、刨花板等六类木业主导产品中,率先发布了六个人造板主导产品的企业标准,引导木业企业对标赶超、以标准提高带动质量提升。
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创新驱动。落实知识产权战略,围绕医药、电子产业2个重点产业开展专利导航,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截至2020年底,全市拥有有效发明专利4144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9件;有效注册商标21.41万件、居全省第3位;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86件;苍山大蒜、莒南花生入选“中欧100+100”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互保产品;获国家专利银奖1项、优秀奖2项,省专利奖6项;有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3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4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企业36家。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持续增强,专利质押融资实现新突破,2020年质押融资贷款5.88亿元、同比增长320.9%。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水平,维护企业知识产权合法权益,一季度快速处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66起。
创新监管、严格执法
在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中营造了公平竞争环境
坚持秩序与活力有机统一,正确处理监管与服务的关系,把服务发展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预防和纠正市场违法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为目标,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做到“服务为先、主动作为、有求必应、无事不扰”。聚焦打造一流监管环境,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监管全覆盖、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干扰。聚焦打造一流法治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秩序;完善信用修复机制,深化包容审慎监管,留足企业成长空间;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畅通企业诉求渠道,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一是构建新型监管机制。强化信用监管的基础地位,牵头各级各部门归集涉企信息141万条,企业年报公示率达95.56%,“互联网+监管”各项数据居全省前列。落实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加大对高风险等级企业抽查比例,组织“双随机”抽查1.7万户,部门联合抽查0.6万户次。市市场监管局被人社部和国家总局表彰为“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行动取得突出成绩单位”。积极开展省级社会共治试点,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信用体系建设,被评为全国第三届市场监管领域“政府类社会共治十大优秀案例”。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因疏忽导致的失信行为,及时指导做好信用修复,今年一季度信用修复3280户次,支持企业重塑信用、轻装上阵、聚力发展。探索创新唤醒、规范、注销、吊销“四步工作法”,破解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清理难题。
二是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废除、修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19件。开展企业垄断行为调研,纠正县区垄断药品配送权、指定盐业经营主体等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查办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243起,罚没款467.22万元。加强广告、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计量等监管,开展“2020网剑行动”、知识产权“铁拳”等专项行动,规范了重点领域市场秩序。2020年查处违法案件8111件,案值5.34亿元,罚没款1.89亿元。
三是探索包容审慎监管。实行“包容”管理,加大新业态扶持力度,对共享经济、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设立的新经济市场主体尤其是小微企业,在不触碰安全底线前提下,给予1年包容期。建立企业“容错”机制,鼓励和引导违法行为当事人改正轻微违法行为,促进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及时纠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实行“首错免罚”。仅今年一季度,办理不予处罚案件3件,免于处罚2件,减轻处罚2件。
四是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并公示部门行政权力“四张清单”,出台并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处罚审理工作规则、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管理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行政处罚案件评查标准等规定,实行“阳光办案”“开门办案”,确保了公正文明规范执法。
抓实消费维权、放心消费创建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营造了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聚焦激发消费潜力,着力打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全域推进“放心消费在临沂”创建活动,打造“红色沂蒙 诚信经营”品牌,发展放心消费创建单位17.5万家、居全省第一位,放心消费示范单位达4018家、居全省第二位。在全省率先实现12345与12315平台兼容互通,实现投诉举报2小时内分办、24小时内回应。构建分级领办、“三调联动”、诉转案、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等制度,累计发展ODR企业2915家、居全省第三位;ODR办件2559件,居全省第1位。建立消费维权服务站1300个,推动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创建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474家,居全省第2位,打造了“有诉即应、多方响应”的消费维权工作品牌。全省消费环境建设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
下步,我们将坚持服务为先理念,全面落实国家和省服务企业发展的部署要求,立足实际,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优势,聚力服务企业发展,出实招、求实效,持续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和企业内生动力,为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