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规定,经依照《关于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临沂市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确认工作程序》组织确认检查,临沂兰山贺文彦中医诊所药品使用单位符合《实施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评定标准》和《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项目》规定的内容,现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自2020年7月13日始至2020年7月22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特此公告。
监督电话:0539-5977830
通信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
邮政编码:276000
附件:医疗机构使用规范确认名单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附件:
符合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确认名单
医疗机构名称 |
机构地址 |
药事部门负责人 |
质量 负责人 |
执业许可证编号 |
现场检查时间 |
现场检查人员 |
临沂兰山陈启兰诊所 |
临沂市兰山区凤凰水城B4-101 |
陈启兰 |
王朝雪 |
PDY82600-637130217D2112 |
2020.5.11 |
刘克伟、孙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