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七批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共抽查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7批次,其中,流通领域3批次,电商领域4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 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等标准的要求,对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的报警重复性试验、方位试验、绝缘电阻试验、电气强度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不适用于仅以电池供电的探测器)、高温(运行)试验、跌落试验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河东区琪琪琪日用品厂(个体工商户)、临沂商城俊华家用电器商行2家企业销售的2批次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报警动作值试验、跌落试验、方位试验、高温(运行)试验、电快速瞬变脉冲群抗扰度试验(不适用于仅以电池供电的探测器)。
对本次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销售者、标称生产者,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监督抽查的有关规定,做好后不合格结果处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