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7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对山东开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的冷鲜肉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商品;没收违法所得1.1003万元;处罚款18.8760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临沂市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山东开宇商贸有限公司在临沂某肉制品加工企业分装假冒临沂市某知名企业肉制品,并在某买菜网站销售。2022年12月9日,执法人员在对生产加工企业进行查处的同时,连夜对某买菜云仓也进行了执法检查。经查,涉案产品由山东开宇商贸有限公司在某买菜网站经营,在网站展示产品时使用了某知名企业品牌字样和其注册商标,所销售的产品标签标识也带有该知名品牌字样,以上行为未获得合法授权。经核实,山东开宇商贸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0日至12月9日,从各地收购冻肉产品原料,委托临沂市某食品加工厂进行分装(另案处理),由当事人提供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标签张贴在猪肉产品上,通过某买菜平台网络销售,涉案侵权产品共25种23395袋,货值37.7521万元;已销售16526袋,销售金额26.8076万元,违法所得1.1003万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七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四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第一项,综合考虑当事人违法事实、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临沂市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某买菜平台未公示平台经营者信息、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案件线索已经移交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