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4-000019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8-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4)临市监字第31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2024)临市监字第31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9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30   作者: 点击数:  

尊敬的牛树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农村消费扩容提质的有关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结合自身职责,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放心消费行动。将放心消费行动从城市向农村延伸,引导农村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倡导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畅通消费投诉举报通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进一步提升农村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二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提升行动。印发农村食品供货商和经营店规范标准,按照标准要求深入开展规范建设。持续督促农村地区食品小作坊、食品摊点和小餐饮合规经营。今年以来,对全市农村食品经营主体开展现场培训7场次、宣贯人数7982

人次,覆盖211家农村供货商和8870家经营店。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山寨”、“三无”、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市共检查农村食品经营主体27845家次,发现并整改问题241个。

三是开展电子计价称专项治理。今年以来,市场监管部门聚焦民生关切,抓住重点环节,延长监管链条,聚力综合整治,努力让群众消费“秤”心如意。对医院周边、景区、农村大集等重点地区以及水果店、海鲜市场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检查,全面规范。在全市57家农贸市场全部配齐公平秤,农村大集、早市夜市全部配备流动公平秤,全市共设置公平秤401台。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690余次,检查电子计价秤12600余台,立案查处违法行为15起,扣留涉嫌作弊电子秤13台,处理群众投诉纠纷14起。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责,通过开展放心消费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商品质量、价格、经营行为的监管,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农村放心消费环境,为农村消费扩容提质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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