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4-000018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8-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2024)临市监字第25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2024)临市监字第25号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79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15   作者: 点击数:  

常兴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保障学校餐厅食品安全的建议》已收悉,有关建议极具建设性和指导性,感谢您对我市食品安全的重视和关注,现就反映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严格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采购,保障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及早开展培训。结合两个责任包保落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培训,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为重点,组织培训50余场次,15200余人次,全面提升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加工制作能力和安全意识。全覆盖监督检查。指导县区在开学两周内完成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工作,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26500余人次,检查学校食堂13680家次,检查覆盖率达100%,排查食品安全隐患6215处,责令改正1229家,全部整改完毕。开展网上巡查。推进市局“互联网+明厨亮灶”数据归集平台建设,引导县区接入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资源,3家校外供餐单位视频资源全部接入省市平台,覆盖率及正常使用率均为100%;3023家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资源已上传省平台,县区覆盖率达100%。引导学校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管理员实行食品安全每日巡查,做到问题发现,当即整改,确保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飞行督导检查。今年分两次,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市各县区位置较偏的102家中小学校及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飞行检查,评估检查情况通报至各县区及教育部门,全面做好整改提升。

(二)规范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采购。一是建立区域性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机制。联合教育部门印发《学校大宗食品统一配送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中小学校大宗食材采购的相关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进行再规范。二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全市341家中小学校大宗食材配送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配送单位食品及原料进货查验及销售记录制度执行等情况,确保原料(食材)安全和可追溯。三是开展专项监督抽检。聚焦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等重点品种,对大宗食品采购平台原料供应商实施全覆盖抽检,共抽检200批次。同时,依据监督抽检结果,将46家出现不合格批次的学校食堂纳入市级重点监督检查范畴,指导县区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密监督抽检频次,从严查处违法违规问题,确保不出问题。

(三)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工作。印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要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建设标准》等文件,严格落实信用监管措施,对学校食堂实施差异化、精准化监管,有效提升监管效能和服务水平。2023年4月11日,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座谈会在平邑县召开,平邑县纳入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管理创新工作试点。截至目前,全市3450余家学校食堂均已落实信用监管工作,奖优罚劣的信用奖惩机制初步构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将以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有力措施,进一步健全常态化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加强与教育、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等部门协同配合,督促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确保学校食堂清洁卫生、食品原料安全和可追溯。

敬请您今后中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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