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60576826/scjdj/2022-000012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06-2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绿网”污染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81号提案)

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绿网”污染治理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181号提案)

2022-06-22   作者: 点击数:  

王浩任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工地“绿网”污染治理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部门职责,我局主要负责加大对违规生产、使用劣质、老化“绿网”行为的打击查处力度,切实规范行业管理。近年来,我局聚焦建筑场地用材,加大抽检力度,探索监管领域新模式,为打好蓝天保卫战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一、高度重视,强化绿网监管力度

绿网的主要原材料为尼龙,属于塑料制品的一种。近年来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部署,紧扣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切实抓好塑料制品治理工作。印发《关于做好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2021年)《2022年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重点加强对生产、销售领域塑料制品的质量

安全监管,持续保持对制售国家明令淘汰塑料制品的高压打击态势,有力有序有效提升塑料污染治理成效。2022年,截至5月,检查塑料、农膜生产销售企业401家,发现问题18处,全部整改完毕。

此外,不断向建筑用材产品质量监管发力,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钢筋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重点监管未建成安置区钢筋产品质量情况等,不断加大对相关建筑用材料的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严防严控违规违法行为。

二、协同发力,构建网格化监管体系

绿网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厂家数量多、分布广、隐蔽性强,需要各方力量协同发力,压牢压实地方政府相关责任。我局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消除环境领域监管盲区为重点,建立市、县、乡三级环境监管体系,层层落实各级监管责任。一方面各级监管部门突出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采取定期或不定期巡查、产品质量监督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管力度;另一方面开展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禁限规定的告知承诺工作,严把原料入厂和成品出厂检验关,建立购买使用台帐,涵盖材料生产厂家、销售单位、购买数量等内容,确保生产流通领域可追溯,进一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绿网”在企业标准信息平台的产品分类为“防尘网”,也有企业的产品为防尘隔离网、盖土防尘网或盖土抑尘网,原省质监局2016年发布了DB37/T 2803《防尘隔离网通用技术条件》省地方标准,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的防尘网相关标准有30项,大多数为滨州市的企业上传,我市仅有山东天元建设机械有限公司上传Q/371302TYJX001—2021《防尘网》标准一项。现有相关标准的性能指标多为材料、网目密度、编织缺陷、耐老化、阻燃、拉伸等技术要求。

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重点推进以下工作:

一、强化标准化政策和标准宣传。加大标准化政策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宣贯,引导企业提升标准化意识,提高标准化能力。

二、强化“防尘网”相关标准制修订。一是鼓励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防尘网”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生产企业探索制定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标准;二是在组织开展市地方标准项目征集时,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生态环保和绿色建筑等相关领域开展市地方标准研制,明确我市“防尘网”生产和使用要求,严格使用条件,切实消除“防尘网”的负面影响。

三、强化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积极推进企业通过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标准自我公开,提高社会各界的知情权,形成全社会监督的局面,促进企业自律,确保产品质量。

四、强化标准化创新激励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临沂市标准化创新激励办法》(临政办字[2019]118号),充分调动企业参与标准化创新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我市“防尘网”相关产业的标准创新,以标准提升促进质量提高。

五、加大绿网产品质量专项整治。在持续性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探索将绿网产品质量纳入重点监管目录,认真摸排绿网生产企业,做到底数清、数据明,加大检查力度,逐步强化绿网产品质量监管。积极配合生态环保、住建等部门工作,及时提供违法违规线索,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增强绿网产品监管工作合力,不断提升管理效能。

以上答复如有不当,敬请指正。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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