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585729837/scjdj/2021-0000024  发布机构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06-1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加快临沂市国家级木业家具检测中心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关于加快临沂市国家级木业家具检测中心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21-06-18   作者: 点击数:  

王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临沂市国家级木业家具检测中心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质检中心管理的意见》(国市监检测发〔2021〕16号)、《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与评估指南》及《国家质检中心能力建设验收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申请建设国家质检中心,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国家质检中心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申请机构)应当具有法人地位,已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具有所申请领域3年以上检验检测经历或省级质检中心2年以上经历。

    (二)申请产业应当是区域支柱产业或优势产业,具备较大的产业规模和较高产业集聚度。筹建的国家质检中心,在行业内应当具有较高的权威性,相关检验检测能力经同行专家评估,处于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

    (三)申请机构应当具备完善的国家质检中心建设规划,并明确土地、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等基础资源能够得到保障,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明确支持。

    (四)申请机构应当拥有或计划配置与筹建领域相适应的先进仪器设备、试验环境,鼓励优先使用国产仪器设备。

    (五)申请机构应当具备与筹建领域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其中,关键技术人员应当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有筹建领域2年以上的检验检测工作经历。建成后,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占检验检测人员比例不低于50%。

    (六)申请机构应当在3年内承担过筹建领域相应的省级以上科技主管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的科研项目,或参与过筹建领域相应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

    近年来,我国的检验检测市场坚持市场化改革的方向,国家质检中心的定位和需求发生变化,不再具有行政监督职能,其活动结果的法律责任由所在法人单位承担。市场监管总局将根据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的申请以及地方政府的推荐意见,组织实施筹建论证,严格审核把关。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您提出建设的国家级木业家具检测中心满足不了国家级质检中心的有关申请条件,现有检测设备和人员满足不了目前板材行业检测需要。建议尽快依法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扩充检测项目,配置先进仪器设备,按要求引进培养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积极争取承担科研项目,提高科研能力,参与标准制定,建立良好的管理运行机制和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保持机构在相应领域检验检测能力持续运行3年以上,先取得省级质检中心资格后再依据相关规定申请。

    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检验检测中心等部门针对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并进行了答复,如果工作过程中需要支持配合,我们将全力协助您,在申报重大项目、国家、省、市工程实验室创建、协调争取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有关政策项目、检验检测技术指导等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帮助引进相关服务机构,支持您建设服务地方板材行业发展的综合服务平台。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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