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的监督管理,规范过期药品回收行为,防止过期药品处理不当危害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临沂市实际,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域检查第五分局起草了《临沂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电子邮件:ssyjjsck@ly.shandong.cn
2.电话(兼传真):0539-5977830
3.邮递信件:临沂市武汉路与蒙河路交汇处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市场监督管理科
附件:《临沂市家庭过期药品回收销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区域检查第五分局
2024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