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食药监办〔2017〕40号
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临沂市蒙山旅游度假区、临沂综合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近日,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教育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鲁食药监餐饮〔2017〕11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管,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问题是社会公众和学生家长关注的焦点,各县区教育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忧患意识,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常抓常管不松劲。学校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设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尽职履责。
二、强化监督检查,深化“四查”制度
学校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学校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学校食堂月度自查制度,明确校长是第一责任人,不断推动学校食堂、校内小食品店管理工作规范化。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雷打不动开展学校食堂季度检查工作,根据辖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飞行检查和督导检查,严格检查程序,规范检查内容,把工作做实做细,不断夯实监管成效。
三、推进风险防控,严查违法行为
各县区教育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建立协作机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以食品及食用农产品进货凭证为重点,共同会商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隐患,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各县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对中小学和幼儿园及周边的监督抽检力度,提高隐患排查能力。针对学校及周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切实维护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
四、优化典论引导,推进社会共治
学校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继续充分引导“学生生活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大力宣传“亮证经营、安全承诺、原料公示、票据留存、加工规范、场所清洁”六项标准,引导广大师生理性消费,引导学校及周边的食品经营者牢固树立食品安全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可以通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生家长及媒体参与监督的方式,大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共同参与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督导检查,坚持长效监管
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是一项长期复杂的工作,各级教育部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各学校要切实加强措施,真抓实干,切忌一曝十寒,不断提高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和市教育局将不定期开展督导联合检查,对存在问题突出的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并在一定程度内予以曝光。
联系人: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监管科
徐斌,电话:8132993,邮箱:lyfdacy@163.com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
李清晓,电话:8311378邮箱:lysspltk@163.com
市教育局学校安全管理科
徐凤飞,电话:8607768,邮箱:ly8132856@163.com
附件: 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教育厅《转发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和幼儿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临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临沂市教育局
2017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