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0年4月共收到消费投诉758件,受理485件,占总投诉量的63.98%,受理量与2019年同期减少19.16%,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25万元,不予受理270件,占总投诉量的35.62%。详见下表所示:
受理投诉件数(件) |
与2019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
758 |
22.06% |
5.25 |
二、投诉消费类型
类别 |
投诉量(件) |
与2019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
商品类 |
656 |
86.54% |
服务类 |
102 |
13.46% |
三、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前三位的是食品259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39.48%;家居用品51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7.7%;服装、鞋帽类41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6.25%。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食品 |
259件 |
家居用品 |
51件 |
服装、鞋帽 |
41件 |
农资用品 |
31件 |
五金交电 |
25件 |
交通工具 |
22件 |
商品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
投诉量(件) |
占商品类投诉比率(%) |
质量 |
259 |
39.48% |
广告 |
96 |
14.63% |
食品安全 |
67 |
10.21% |
4月份食品投诉仍居商品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通过网店或平台购买食品,收到货后发现为三无产品;
2、通过网店或平台购买食品,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表示不清、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3、消费者购买的食品存在变质、过期、含异物等。
四、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销售服务18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7.65%;其他服务14件,占13.73%;餐饮和住宿服务,占12.75%。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销售服务 |
18件 |
其他服务 |
14件 |
餐饮和住宿服务 |
13件 |
电信服务 |
8件 |
互联网服务 |
8件 |
教育、培训服务 |
6件 |
物业服务 |
5件 |
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
投诉量(件) |
占服务类投诉比率(%) |
质量 |
20 |
19.61% |
售后服务 |
15 |
14.71% |
合同 |
15 |
14.71% |
4月份销售服务投诉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购买汽车时销售过程中,商家承诺退还环还款保证金和续保押,不履行承诺,要求退款问题;
2、商场宣传周末购物享受购物双倍积分,但实际周末购物不享受不双倍积分政策。
3、销售过程中承诺的售后服务,购买后不提供售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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