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费投诉公示(2020年第3期)
2020-04-05 08:30   审核人:

一、处理消费投诉情况

2020年3月共收到消费投诉694件,受理379件,占总投诉量的54.61%,受理量与2019年同期相比上升19.1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6.1万元,不予受理316件,占总投诉量的45.53%。详见下表所示:

受理投诉件数(件)

与2019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695

19.18%

16.1

二、投诉消费类型

类别

投诉量(件)

与2019年同期相比变化幅度(%)

商品类

561

23.84%

服务类

133

122%

三、商品消费投诉情况

商品消费投诉较多的分别是食品168件,占商品类投诉量的29.95%;医疗器械48件,占8.56%;房屋40件,占7.13%;交通工具39件,占6.95%。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食品

168件

医疗器械

48件

房屋

40件

交通工具

39件

家居用品

37件

服装鞋帽

36件

农资用品

24件

商品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商品类投诉比率(%)

质量

210

37.43%

售后服务

93

16.58%

合同

64

11.40%

3月份食品投诉居商品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 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变质等质量问题;

2、 通过网上平台购买产品,发现是三无产品。

3、 通过在网上平台购买产品,发现商家网页是虚假宣传。

四、服务消费投诉情况

服务消费投诉量居前三位的分别是互联网服务24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18.05%;销售服务16件,占12.03%;电信服务16件,占12.03%。明细分类详见下表:

互联网服务

24件

销售服务

16件

电信服务

16件

其他服务

11件

金融服务

8件

交通运输服务

7件

物业服务

7件

服务类投诉主要反映的问题投诉性质居前三位的是:

投诉性质

投诉量(件)

占服务类投诉比率(%)

质量

11

8.27%

合同

20

15.04%

售后服务

38

28.57%

3月份互联网服务投诉居服务类投诉首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1.涉及运营商互联网合同的问题;

2.通过互联网平台购买视频会员,出现不稳定的情况,商家不予退款。

说明:1、以上数据采集自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系统

2、上述公示数据不得用作广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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