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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消费者协会家庭装修注意事项消费提示
2019-08-14 15:32   审核人:

近期,接到不少消费者投诉反映在家装过程中因时限违约、质量问题、效果与设计不符等问题,为了避免不必要的装修纠纷,合理规避装修风险,临沂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以下消费提示:

一、确认装修主体

现在有很多电话联系业务的装修人员,以各种优惠名义招揽业务。消费者在确定装修前,一定要首先确认该人员所属公司的真实性、合法性,看是否有营业执照、是否具备装修资质,公司是否有固定的经验场所和联系方式,不要被散兵游勇蒙蔽。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能会因为装修人一走了之而找不到人,消费者没有投诉主体,无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核实家装材料

在选用家装公司大包或半包装修时,消费者要和家装公司签订装修合同。要注意在装修材料的使用上,遵守“先检后用”的原则,对所有家装材料在使用前都要认真查验核实清楚材料的品牌、规格、价格、型号、数量,以免出现差错。而且避免选择太便宜或者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产品名称)的材料。 要注意装饰材料中辅料的选择,防止“价格陷阱”。有些辅料作为赠品,会存在商家以次充好的现象;有些辅料没有写入销售合同,等到开始装修时,经营者会抬高辅料价格。因此,建议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了解所购商品的项目和单价,做到心中有数。

三、仔细签订合同

家装签订的合同均为装饰公司提供的格式合同,一般对消费者延期付款有约束,但对延期交工没有约束。建议消费者要明确装修期限,写明延期付款和工程延期装修的违约金,明确违约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四、变更项目要记录

家装过程中,变更或者减少工程项目是常见的事情,由此引发的消费纠纷也层出不穷,所以在变更或者减少工程项目时,双方一定要协商,做好书面记录,签字认可。在变更设计样式时,一定要保留最终双方确认的设计图,一旦出现纠纷有据可查。

五、索要发票保留证据

消费者在家装过程中,保留好聊天记录,凡是支付工程进度款和购买的材料都要向商家索取商业零售发票,标明款项用途和所销售商品的名称、规格、型号、价格等。如发生纠纷,有证据维权。

六、及时维权

如果发生家装方面的消费纠纷,可先与经营者协商,协商不成,最好六个月内向12345或相关部门、消协等进行投诉。因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3条规定装修服务自接受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由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避免消费者举证难问题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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