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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成功:市民反映商家未履行承诺定金退费问题
2021-11-22 15:24   审核人:

市民来电求助:2021年8月26日,其在兰山区天津路与孝河路交汇处居然之家13楼1302室工作室订购柜子,并缴纳2.1万元定金,订购时商家承诺25天内生产完毕,但至今未生产,已给予市民造成损失,且向商家反映未果,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双倍返回定金,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经落实,已由兰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柳青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办理。经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落实。已联系商家,商家同意与投诉人协商解决,把投诉人订购的产品尽快给予生产安装,投诉人表示同意。经回访,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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