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来电求助:2021年10月25日,市民通过网络购买莒南县坪上镇振兴路中段卢家洼子村000749号临沂亚进食品有限公司内售卖的白菜泡菜,该处宣传泡菜未添加防腐剂,市民表示商家未将防腐剂的含量基数标注在商品外包装上,市民认为不合理,要求协调商家按照食品安全法给予合理赔偿,请予以办理,谢谢。
办理情况:经落实,莒南县市场监管局安排坪上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进行专项办理。2021年11月2日经到临沂亚进食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落实,该公司销售的泡菜外包装上标示有“未添加防腐剂”字样,未将防腐剂的含量基数标注在商品外包装上的,该公司针对投诉的问题马上进行整改落实,把泡菜外包装上标示的“未添加防腐剂”字样进行了删除更换了新的外包装标识并与投诉人进行了沟通协商,双方已达成和解。执法人员已电话把调查整改信息反馈投诉人。投诉人对办理结果表示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