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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不成功:市民反映虾酱涉嫌三无产品要求退货赔偿问题
2021-11-22 15:19   审核人:

市民来电投诉:其于2021年10月23日通过拼多多平台购买罗庄区罗庄街道韦姜屯村罗六路与文化二路交汇向南150米路东沿街129号罗庄区小冯头海产经营部的虾酱,收货后发现属于三无产品,反映至商家未给予其答复,市民表示不满,要求落实给予退货退款并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给予其合理赔偿,请予以调查处理,谢谢。

办理情况:经落实,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常重视,立即安排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1、调查情况: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21年10月28日前接到多个关于该经营主体的投诉,经工作人员落实,投诉人投诉个体商家无实体店无法取得联系。2、处理情况:执法人员于2021年10月27日对罗庄区小冯头海产经营部注册地址进行了现场检查,结果为通过注册的地址无法与该个体取得联系,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将该个体列入经异常状态,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函告营业执照审批部门罗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平台监管部门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助调查。执法人员于10月29日19:12分通过电话8268073告知消费者代先生办理情况。市民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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