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不断加强药品监管,继续巩固深化药品方面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特别是针对药品零售环节处方药销售存在的“痼疾”,把诊问脉、对症下药,全面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
一是会议先行,警示教育到位。召开全县药店专题会议,对问题进行再强调再警示,同时做到赏罚分明:一方面让合规经营的企业上台介绍管理经验,鼓励互相借鉴长期坚持;另一方面对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进行批评和曝光,相关企业公开发言并上台领取“消费警示牌”,并张贴在药店门口公开曝光。通过交流经验,总结教训,督促企业自查自纠,落实主体责任,从源头治理部分商家“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等问题。
二是现场观摩,以点带面整体提升。集思广益出新招,上下齐心获实效。一是确定标准,打造样板。在县内打造样板门店,统一制作包含“处方药必须凭处方购买”等内容的门条模板,对零售药店店面宣传、语音提示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并在处方药专区设置醒目标语,在企业收银台设置处方药消费警示,并鼓励使用含“处方药凭处方购买”的语音提示的门铃感应器。二是组织学习,全面推广。组织各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到样板店进行现场观摩,学习经验并在各个乡镇分别打造样板示范店,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场监管所分别组织辖区内药店人员开展现场观摩会进行统一推广,真正把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压实压细,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是加强执法,多方联动,重拳出击。开展“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问题的药店,严格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实行顶格处罚。集中约谈相关药店责任人员,并将违法记录计入信用档案,列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突击检查、错时执法等方式,时刻保持执法高压态势。同时,计划与医保局等其他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采取联合制裁,倒逼企业自觉守法经营。
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共治。通过“爱沂水App”、沂水电视台、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沂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处方药购买消费警示》,发动各药店利用电子屏进行宣传,提升公众“凭处方购买处方药”的意识,引导社会共治,让药品零售企业在群众监督下经营,让群众成为监管部门的左膀右臂。同时,我局积极将这项工作融入“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中,制作合理使用处方药宣传条幅27条,印制处方药使用注意事项明白纸5000余份,发放至各监管所,由各监管所在本辖区人流密集处开展宣传活动,增强安全用药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