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处方药销售的监管,规范药店经营行为,深化拓展药品零售环节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保障公众用药安全,郯城县市场监管局出新招,打击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行为。
11月24日-11月26日,郯城县市场监管局突查部分药品经营企业,对3家药品经营企业黄牌警告。此次检查重点查看了药品销售记录,处方的留存,处方开具的流程等环节。对发现存在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的行为,立即给予黄牌警告,并将标明“该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请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的黄牌警告张贴到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对张贴的黄牌警告责令药品经营企业严禁覆盖,不准撕毁,同时辖区市场监管所对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严格落实回头看整改复查,督促药品经营企业按照相关要求要求做好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整改期间仍继续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将进一步加大惩戒措施。
郯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黄牌警告的方式不仅保持高压态势,加大打击力度,更重要是通过以案说法,开展警示教育,增强企业主体意识,规范药品经营企业处方药销售行为,同时向市民普及购买处方药时主动向零售药店提供经过医师诊断开具处方的理念和常识,营造了全社会药品安全共治共享的新格局。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灵活运用突击检查、夜间检查等方式不定期开展抽查,倒逼药品经营企业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