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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兰山区:不让农村大集成食品安全监控盲点
2020-11-06 10:21   审核人:

“你好老哥,我是兰山区市场监管局的,过来取个样进行抽检。这些黄瓜、茄子是你自己种的还是提来的?……”11月2日,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将食品快检车开到枣园镇大枣沟头村集市,对正在销售的各类食品进行快速抽检。与此同时,枣园镇市场监管所的监管人员和食品安全协管员正在对大集上食品经营者的健康证和食品公示信息等逐一进行检查。

农村大集是农村地区及城乡结合部物资交易特别是食品交易的重要场所。长期以来,受消费观念落后,消费能力不足,以及经营摊点不固定,市场监管能力不足等因素的影响,导致农村大集很容易出现假冒伪劣食品,给基层群众的食品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兰山区共有38处农村大集,为满足广大基层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改善农村大集食品安全现状,解决农村大集食品安全问题较多的困局,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思路,改革监管模式,消除监管盲区,积极探索建立农村地区食品安全精细化、常态化、规范化监管机制,切实保障基层群众食品安全。

通过调研,兰山区市场监管局抓住痛点,首先明确了“三个责任”:即明确责任主体、明确监管责任、明确摊点责任,为监管工作打下了基础。

在具体管理中,兰山区市场监管局创新管理方式,将各大集的开办者、管理者、规范要求等均以公示栏的形式予以公开,明确各方的责任和要求;将各经营户登记备案的信息、健康证等信息,以信息胸卡的形式进行公开,在大集经营时,要求各经营户随身携带并主动出示该胸卡;统一食品信息公示牌格式,要求各食品经营者务必规范公示食品生产者名称、生产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方便消费者监督;同时,开展食品快检进大集,充分利用快检车随机到各大集开展食品快检,当场检测,当场公示,对存在问题的产品,由市场开办方、经营者共同见证予以销毁,并由监管部门落实追溯。

目前,全区38处农村大集均建立了完善的管理机构,明确了管理职责,公示公开了相关信息,各监管部门实施有效的抽查监管,推动了大集的健康发展,较好保障了农村地区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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