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安全,有效遏制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日前,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县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开展了监督检查。

执法人员先后对全县中小学、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了市局新制定学校食堂18项制度悬挂上墙及落实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状况,原料采购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管理等关键环节。执法人员对原料采购贮存情况进行检查,并再三强调在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全县中小学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及食品店负责人继续保持对照省级食品安全县创建标准,严把原材料采购关,禁止采购和使用“三无”产品,要仔细查验供货者的证照,对于采购的原材料按照标准保存,对于食品留样一定要按规定留样保存48小时。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督促学校积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堂新聘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教育培训,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截至目前,已检查各类学校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店110家,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10处。

下一步,将加大监管力度,落实监管责任制,努力抓好学校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各项制度的健全和落实,有效控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